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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醫院兒少權益獲績優團體獎 全方位照顧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兒童復健治療中心榮獲績優團體獎,副院長陳瑞昌代表(中)受獎。 (桃園市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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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11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兒童復健治療中心榮獲績優團體獎,副院長陳瑞昌代表接受桃園市長鄭文燦頒獎。鄭文燦表示,聯合國大會通過兒童權利公約(CRC)後,將11月20日訂為國際兒童人權日,台灣於103年11月20日正式施行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響應國際兒童人權日及推廣兒童權利。鄭文燦表揚推展早期療育專業人員、團體及家長,期許能夠打造讓孩子健康成長的進步社會,使兒少人格充分發展,獲得全方位的照顧。

鄭文燦指出,早期兒童照顧多聚焦於兒童安全及學習成長,然而兒童權利公約以18歲以下的兒童為主體,其4大指導原則包括生存及發展、禁止歧視、兒童最佳利益、表意權等,希望兒少生存、教育、表意、平等、身分、遊戲、受保護、隱私等新一代兒童權利逐步獲得保障。

舉例說,孩子的空間、日記、信件都有隱私權,面對大人世界也有表達情緒的自由,這些進步觀念對台灣社會來說非常重要,也必須藉由兒童權利的保障,為兒童及青少年人格養成建立良好基礎,進而成為國家文化的一部分。兒童權利公約(CRC)代言大使黃豪平也與會。

鄭文燦也說,每位孩子皆有平等受教育的權利,感謝推展早期療育相關人員及團體為兒童健康發展權利的付出,協助發展遲緩的孩子成長。◇

責任編輯: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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