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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市中國移民犯洗錢罪 獲刑1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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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2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沈詩昂墨爾本編譯報導)近日,墨爾本一名曾在賭場工作的中國移民,因犯下洗錢罪被判處18個月監禁。

據《太陽先驅報》報導,上個月,來自中國上海的徐聰(Cong Xu,音譯)因犯下洗錢罪,被維州中級法庭(Victorian County Court)判處18個月監禁。

徐聰對其兩項涉及至少10萬澳元的洗錢指控表示認罪,這些款項疑似犯罪所得。

2017年5月15日至23日間,他在悉尼的星城賭場(Star City Casino)存了三筆現金,共計1,336,820澳元。

當他存第一筆現金(338,350澳元)時,收銀員注意到這些鈔票「很髒」,「有小蟲子從鈔票中爬出來」。

在存完餘下的款項之後,徐帶著一個裝有11.5萬澳元現金的行李箱離開了賭場,上了一輛車,然而在離開這輛車時手中的行李箱不見了。

5天後,他取了64萬澳元現金,並將大約20萬澳元轉入其銀行帳戶,然後乘飛機回到墨爾本。

作為一個檯球室經理,徐聰的年收入不到5.4萬澳元,然而他在8天內就存入了130多萬澳元,法官古恰爾多(Frank Gucciardo)認為,這與他的收入明顯不成比例。

今年37歲的徐聰於1991年隨父母移民到澳洲,他表示自己從2006年開始賭博,一直以來在需要大筆錢時就會去賭場。他曾在皇冠賭場(Crown Casino)工作。

他曾在莫納什大學(Monash University)學習人力資源管理,在皇家墨爾本理工大學(RMIT)學習會計,還在迪肯大學(Deakin University)學習其它兩門課程,但都沒有完成學業。

古恰爾多表示,徐聰在這一洗錢活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並沒有前科。他可在12個月後得到釋放,但要遵守兩年的守行令(good behaviour bond)。

責任編輯: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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