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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強扣會費做政治宣傳 加州五教師提告工會

3月11日,5名加州教師在舊金山宣布提起集體訴訟,控告加州教師工會等組織和個人,未經同意擅自從他們的工資中扣除會費。左起:律師Mariah Gondeiro-Watt、 菲利蒙小學教師Bethany Mendaz、 和律師Harmeet Dhillon。(李文淨/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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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3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文淨舊金山報導)擁有32萬會員的加州教師工會,被認為是加州最大的政治團體之一。週一(3月11日),5名加州教師在舊金山宣布提起集體訴訟,控告加州教師工會等組織和個人,未經同意擅自從他們的工資中扣除會費,違反了憲法第一修正案。

美國最高法院審理了伊利諾伊州雇員馬克.詹納斯(Mark Janus)的案件,並在2018年6月27日裁定,政府雇員不能被迫向代表他們參加集體談判的工會捐款,也就是禁止工會向政府雇員強行收費。

週一,舊金山知名的迪倫律師事務所(Dhillon Law Group)和自由基金會(Freedom Foundation)宣布,代表5名來自加州菲利蒙(Fremont)、海沃(Hayward)、維斯塔(Vista)、穆列塔 (Murrieta)、安那罕(Anaheim)的公立學校教師,向加州教師工會、全美教育工會、原告所在學區學監,以及加州總檢察長提起集體訴訟。

律師哈彌特.迪倫(Harmeet Dhillon)發言說:「工會使用原告會費做許多政治宣傳,這些並不是原告所支持的,被告的做法是非法的。根據原告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憲法權利,不為不認同的聯盟政治主張提供經費,這在去年夏季詹納斯的案例得到了證實。」

自由基金會(Freedom Foundation)的起訴律師Mariah Gondeiro-Watt也認爲:「我們希望工會在扣除會費前,必須從公眾雇員處得到肯定的同意才行。」

去年高院審理的案子主要原告是伊州雇員馬克.詹納斯,他每年向能量強大的公共部門工會(Afscme)支付約550美元。雖然他不是工會成員,但州法律要求他每週交出一部分工資,他認為這侵犯了他的憲法權利。

去年高等法院的判決要求,工會要從員工薪水中扣除會費,雇主必須事先清楚地從員工處得到同意和知情豁免。

美國工會除了向會員徵收會費外,為了防止非會員免費享受集體談判的成果,非會員需要繳納代理費(agency fee),或者「公平分享費」(fair-share fee)來支持工會的活動。然而這一做法近年來受到越來越多的挑戰。

菲利蒙小學教師Bethany Mendaz表示,去年教師工會預計詹納斯的案子很可能獲得通過,就推動再承諾,「雇主不會通知我們,沒有其它的選擇,我便簽了,無論如何會員費都會被扣除。這些合同卡,讓工會綁定教師為其提供資金,不能豁免。」

原告表示在退出工會後,教師工會依然從原告的薪水中扣除了工會會費。起訴指控工會與政府官員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賦予公民的權利。

Bethany Mendaz說,每年徵收會員費,對生活在高消費地區的灣區教師員工來說,造成很負面的影響,「工會從我的薪水中每年扣除1,500美元。」

目前,加州教師工會擁有32.5萬會員,會員的強制性會費最高每年達1,500美元,同時加州教師每人每年向全國教師工會繳納192美元的會員費。據統計,從2000年到2010年,加州教師工會在政治競選活動上的經費高達2.1億美元,為加州各大政治團體之冠。◇

(此文發表於1229C期舊金山灣區新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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