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預立自主「善終」 中市14家醫院提供諮詢

台中市包括中榮、台中醫院等14家醫院,有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服務。(黃玉燕/大紀元)
人氣: 45
【字號】    
   標籤: tags: ,

【大紀元2019年03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病人自主權利法」今年1月6日正式施行,民眾可透過醫療機構預立醫療決定,只要符合特定條件,病人可拒絕維持生命治療與人工流體餵養,擁有自主「善終」權益。市府衛生局表示,台中市已有14家醫院可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服務,預立書面的「預立醫療決定」,為自己規劃人生最後一哩路。

依據《病人自主權利法》,可終止或撤除急救的對象有5類,包括末期病人、處於不可逆轉之昏迷狀況、永久植物人狀態、極重度失智,以及病人疾病狀況痛苦難以忍受、疾病無法治癒,且依當時醫療水準無其他合適解決方法者。

《病人自主權利法》通過後,凡是「因病無法由口進食,拒絕插鼻胃管或胃造口灌食」、「不願受護理綑綁」等,皆可透過預立醫療,循求法令保障。

衛生局指出,民眾行使病人自主權利及選擇自己的意願前,要先到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的醫院,且須有1位二等親以上的家屬陪同,如有指定「醫療委任代理人」,也須共同參與「預定醫療決定」,才能將自己預立的醫療決定註記於健保卡。

台中市已有14家醫院可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服務,包括中榮、中國附醫、中山附醫、童綜合、慈濟醫院、光田醫院、仁愛醫院、澄清醫院、台中醫院、賢德醫院、林新醫院、豐原醫院。

衛生局指出,現行預立諮商尚未納入健保給付,需全自費,民眾可自由選擇至設有預立的門診醫療院所進行諮商,衛生局鼓勵有意願的預立門診的機構提出申請,提供市民醫療自主、保障自身善終權益。

責任編輯:英禎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