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裡庭審 山東沂南縣法院製造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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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4月09日訊】2019年1月24日中國新年來臨之際,山東沂南縣公、檢、法人員在臨沂河東區看守所對四名法輪功學員祖培勇、李長芳、劉乃訓與老伴王西蘭進行非法「庭審」,並於3月27日對他們非法判決。

明慧網報導,祖培永被枉判3年6個月、罰金3萬元;劉乃勛(70歲左右)被枉判3年、罰金2萬元;李長芳被枉判2年6個月、罰金1萬元;王西蘭(70歲左右)被枉判2年、罰金1萬元;未修煉法輪功的王永剛與付文合(2人刑拘後取保)一同被枉判1年,緩刑1年6個月、罰金1萬元。4名法輪功學員都被非法剝奪政治權利1年。

目前,四名法輪功學員及家人已經上訴,但是受到沂南縣法院審判長尹傳偉的阻撓,他聲稱,判決書不能給其他人看,上訴書不低於11頁,否則不給上訴。家人諮詢過律師,律師說上訴材料很簡單。

2018年,沂南縣開始在全縣展開所謂「掃黑」行動,執行這次行動的縣公安局國保因懷疑依紋鎮隋家店村法輪功學員參與聲援「邢西美冤死案控訴活動」(沂南縣法輪功學員邢西美被迫害致死,家人討公道),假借「掃黑」之名,對當地法輪功學員進行打擊報復。

當局出動了大批警力,兩次洗劫了隋家店等村,非法抓捕了法輪功學員隋樹昌夫婦、劉乃勛、王西蘭、祖培永、李長芳及兩個合法使用寫有法輪功真相錢幣的民眾王永剛、付文合。隋樹昌夫婦被非法行政拘留後回家,王永剛與付文合被取保,其餘四人被非法刑拘、批捕、構陷、庭審。

隨後,正值2019年中國新年來臨之際,於1月24日沂南縣公、檢、法司人員在臨沂河東區看守所進行所謂「庭審」,所謂的公訴人苗某和審判長尹某仍以《刑法》300條即「利用某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陷害六名當事人。

兩位律師為劉乃勛、祖培永做了無罪辯護,講明中共誣陷法輪功的違法性,指出公檢法辦案程序及取證的違法行為,證明法輪功學員無罪,要求法庭當庭宣判無罪釋放當事人,但審判長宣布擇日宣判。

兩個月後,即2019年3月27日,沂南縣法院不顧律師的無罪辯護,依舊使用《刑法》300條,突然對六名當事人非法判刑。

得知親人被枉判後,法輪功學員的家人找到辦案的公、檢、法人員,質問為什麼要枉判他們無辜的親人,並直言相告,要依法控告枉法瀆職的辦案人員。辦案人員有的不敢見面,有的光說「是上邊叫他幹的」。

自中共對法輪功發動迫害以來,公檢法機構成為當局主要的暴力工具,隨著政法委、「610」的指揮棒,不斷肆意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製造了許許多多的冤假錯案。近20年裡,沂南縣被非法勞教判刑的冤案近60起,被迫害致死的至少有6人,被搶劫的財物現金上百萬元。#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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