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里庭审 山东沂南县法院制造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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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4月09日讯】2019年1月24日中国新年来临之际,山东沂南县公、检、法人员在临沂河东区看守所对四名法轮功学员祖培勇、李长芳、刘乃训与老伴王西兰进行非法“庭审”,并于3月27日对他们非法判决。

明慧网报导,祖培永被枉判3年6个月、罚金3万元;刘乃勋(70岁左右)被枉判3年、罚金2万元;李长芳被枉判2年6个月、罚金1万元;王西兰(70岁左右)被枉判2年、罚金1万元;未修炼法轮功的王永刚与付文合(2人刑拘后取保)一同被枉判1年,缓刑1年6个月、罚金1万元。4名法轮功学员都被非法剥夺政治权利1年。

目前,四名法轮功学员及家人已经上诉,但是受到沂南县法院审判长尹传伟的阻挠,他声称,判决书不能给其他人看,上诉书不低于11页,否则不给上诉。家人咨询过律师,律师说上诉材料很简单。

2018年,沂南县开始在全县展开所谓“扫黑”行动,执行这次行动的县公安局国保因怀疑依纹镇隋家店村法轮功学员参与声援“邢西美冤死案控诉活动”(沂南县法轮功学员邢西美被迫害致死,家人讨公道),假借“扫黑”之名,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进行打击报复。

当局出动了大批警力,两次洗劫了隋家店等村,非法抓捕了法轮功学员隋树昌夫妇、刘乃勋、王西兰、祖培永、李长芳及两个合法使用写有法轮功真相钱币的民众王永刚、付文合。隋树昌夫妇被非法行政拘留后回家,王永刚与付文合被取保,其余四人被非法刑拘、批捕、构陷、庭审。

随后,正值2019年中国新年来临之际,于1月24日沂南县公、检、法司人员在临沂河东区看守所进行所谓“庭审”,所谓的公诉人苗某和审判长尹某仍以《刑法》300条即“利用某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陷害六名当事人。

两位律师为刘乃勋、祖培永做了无罪辩护,讲明中共诬陷法轮功的违法性,指出公检法办案程序及取证的违法行为,证明法轮功学员无罪,要求法庭当庭宣判无罪释放当事人,但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

两个月后,即2019年3月27日,沂南县法院不顾律师的无罪辩护,依旧使用《刑法》300条,突然对六名当事人非法判刑。

得知亲人被枉判后,法轮功学员的家人找到办案的公、检、法人员,质问为什么要枉判他们无辜的亲人,并直言相告,要依法控告枉法渎职的办案人员。办案人员有的不敢见面,有的光说“是上边叫他干的”。

自中共对法轮功发动迫害以来,公检法机构成为当局主要的暴力工具,随着政法委、“610”的指挥棒,不断肆意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制造了许许多多的冤假错案。近20年里,沂南县被非法劳教判刑的冤案近60起,被迫害致死的至少有6人,被抢劫的财物现金上百万元。#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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