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7日訊】香港《東周刊》裸照風波發生后,在香港各界的輿論壓力下,《東周刊》停刊了,老板楊受成正式公開道歉,承認“做錯了”。据网上消息報導被香港有關部門定性為“三級”,當期《東周刊》因此而成為18歲以下青少年不宜的期刊。
這讓我想起了加拿大的一樁法律訴訟案件的主角—蒙特利爾的《華僑時報》及其老板周錦興。《華僑時報》于2001年11月刊登了一整版對當地法輪功修煉人、其信仰及其師父的人身攻擊文章,其下流程度比《東周刊》的裸照有過之而無不及,什么“反社會”、“反人類”等等,甚至還有讓人難以啟口、讓人感到重复那樣下作的文字對人類的文字本身的褻瀆的東西都被刊登出來了。
与〈東周刊〉的境遇不同之處在于,在輿論壓力下,〈東周刊〉事后主動停刊,老板公開道歉;而〈華僑時報〉卻繼續數期刊登整版文章詆毀對方,終于引發了迄今為止已歷時11個月的法律訴訟案。更不同的是,即使在法律訴訟過程中,〈華僑時報〉也仍有數期整版文字繼續攻擊對方。〈華僑時報〉的老板周錦興更是不同,不僅不道歉,還在報紙上親自撰文發表在特刊上,并聲稱要捍衛言論自由,要維護正義。
從法庭調查取證的記錄中看到,周錦興承認法輪功在中國受到了迫害,承認他自己對法輪功的理論認識可能有誤。可是在調查取證之后,尤其是知道了魁北克省政府對法輪功的支持決議案后,周錦興竟再次撰文,繼續攻擊法輪功,聲稱自己在為正義与真理而孤身前行,還對魁省的支持法輪功的決議案表示憤怒。
天底下竟有這樣的是非顛倒之人!真不知道他用的是否是人間的邏輯在思維。自古以來,中國人就認為加害受難的人的行為為不義,因此有了“落井下石”的成語故事以警后人。香港的《東周刊》刊登女星被挾持時被強迫拍攝的裸照,就如同撕裂別人的舊傷口上并在上面撒鹽;而楊受成畢竟知錯,并正式公開道了歉。如今,〈華僑時報〉和周錦興明知法輪功群體是承受大難的人,還對這些人昧心攻擊的行為,就不僅僅是“落井下石”所能定性的了。周錦興不僅不知錯道歉,反而要堅持“真理”与“正義”,還公開號召社會上的正義之士大力支持他。他這种是非顛倒行為下的“真理”与“正義”,除了為人所不齒外,哪個正義之士會支持呢!
北美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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