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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思闻:有感于《东周刊》停刊和杨受成道歉

卢思闻
2002-11-07 09:00 中港台时间|2025-10-28 22:1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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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11月7日讯】香港《东周刊》裸照风波发生后,在香港各界的舆论压力下,《东周刊》停刊了,老板杨受成正式公开道歉,承认“做错了”。据网上消息报导被香港有关部门定性为“三级”,当期《东周刊》因此而成为18岁以下青少年不宜的期刊。

这让我想起了加拿大的一桩法律诉讼案件的主角—蒙特利尔的《华侨时报》及其老板周锦兴。《华侨时报》于2001年11月刊登了一整版对当地法轮功修炼人、其信仰及其师父的人身攻击文章,其下流程度比《东周刊》的裸照有过之而无不及,什么“反社会”、“反人类”等等,甚至还有让人难以启口、让人感到重复那样下作的文字对人类的文字本身的亵渎的东西都被刊登出来了。

与〈东周刊〉的境遇不同之处在于,在舆论压力下,〈东周刊〉事后主动停刊,老板公开道歉;而〈华侨时报〉却继续数期刊登整版文章诋毁对方,终于引发了迄今为止已历时11个月的法律诉讼案。更不同的是,即使在法律诉讼过程中,〈华侨时报〉也仍有数期整版文字继续攻击对方。〈华侨时报〉的老板周锦兴更是不同,不仅不道歉,还在报纸上亲自撰文发表在特刊上,并声称要捍卫言论自由,要维护正义。

从法庭调查取证的记录中看到,周锦兴承认法轮功在中国受到了迫害,承认他自己对法轮功的理论认识可能有误。可是在调查取证之后,尤其是知道了魁北克省政府对法轮功的支持决议案后,周锦兴竟再次撰文,继续攻击法轮功,声称自己在为正义与真理而孤身前行,还对魁省的支持法轮功的决议案表示愤怒。

天底下竟有这样的是非颠倒之人!真不知道他用的是否是人间的逻辑在思维。自古以来,中国人就认为加害受难的人的行为为不义,因此有了“落井下石”的成语故事以警后人。香港的《东周刊》刊登女星被挟持时被强迫拍摄的裸照,就如同撕裂别人的旧伤口上并在上面撒盐;而杨受成毕竟知错,并正式公开道了歉。如今,〈华侨时报〉和周锦兴明知法轮功群体是承受大难的人,还对这些人昧心攻击的行为,就不仅仅是“落井下石”所能定性的了。周锦兴不仅不知错道歉,反而要坚持“真理”与“正义”,还公开号召社会上的正义之士大力支持他。他这种是非颠倒行为下的“真理”与“正义”,除了为人所不齿外,哪个正义之士会支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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