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來未成年深夜留滯網咖 業者將受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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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5月9日訊】立法院科委會初審通過,對網咖設立及經營條件嚴格設限,被要求現場須架設錄影及警民連線監視系統、電腦增設防止賭博、色情網路內容篩濾設備等,並嚴格限制深夜不得留滯未成年者,違者將予重罰。

中央社5月9日報導,立法院科技及資訊委員會審查針對網咖業所擬訂的「資訊休閒業管理條例」草案,由於內容頗具爭議,審查進度緩慢,繼上次通過資訊休閒業﹝網咖﹞距離學校五十公尺內不得設置條文後,今天更進一步限制未成年青少年進出網咖的時間。

也就是未滿十五歲者從上午八時到下午五時,晚間十時到翌日上午八時;未滿十八歲者晚間十一時到翌日上午八時,不得進入或留滯網咖,但有法定代理人、監護人陪同或有學校出具證明者不在此限。違反者將處新台幣十萬到五十萬元罰鍰,若連續罰鍰達三次者,將廢
止公司或商業登記。

通過條文中也對網咖業者的設立資格嚴格設限,除營業場所禁菸﹝除依規定設有吸菸室外﹞,及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架設錄影及警民連線監視系統、電腦設置防止賭博、色情網路內容的篩選過濾設備。

此外,網咖若未作公司或商業登記違規營業,將可能遭到二十萬到一百萬元不等罰鍰且可連續處罰,使用未經審核通過並公告的遊戲軟體、提供現金或獎品兌換、提供押注性或射倖性等軟體,都可處十萬到五十萬元的罰鍰。

由於「資訊休閒業管理條例」草案仍未完成審查,科委會召集委員林志隆表示,下週將擇期再開會審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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