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女研修生在日本慘變”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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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6月14日訊】2002年5月30日﹐成田東京國際機場候機大廳裡﹐80多名即將回中國的中國女研修生﹐突然三五成群地抱在一起失聲痛哭。悽慘的哭聲﹐令週圍的人吃驚和揪心。負責監督送回女研修生的有關人士慌了手腳﹐連聲允諾再給這些研修生每人2萬日元的補償費﹐以免在她們臨回國時“哭”出大事來。然而﹐已經“哭出來”的中國女研修生﹐她們事實上在日本被當作奴工的真相﹐又怎能被掩蓋過去﹖

■當代野麥嶺釀造悲慘

大洋網06月13日報道﹐來自中國海安的縫紉女工趙××(出於保護受害人的原因﹐本報一律隱去有關人員的真實名字———編者注)﹐終於在回國前向記者吐露了她的遭遇。她說﹐她被分配到茨城縣猿島縫製工場當縫紉工﹐拿的是最低的收入﹐每月僅5.5萬日元(約合4000元人民幣)﹐干着最繁重的活。在日本老闆眼裡﹐我們連狗都不如﹐諷刺﹑嘲笑我們都忍了﹐挨打挨罵更是家常便飯﹐到了晚上﹐那色迷迷的日本老闆還不時借關心之名來掀被子……最為痛苦的是﹐這一切的屈辱還要自己一忍再忍﹐因為在中方的保證要求裡﹐我們必須服從日方管理﹐否則就要受到中方派出單位的處罰﹐包括被扣去3萬人民幣押金等。而最為心酸的是﹐我們還要給國內家人報平安﹐把奴役般的勞動與痛苦﹐描寫成天堂般的生活。

在這批計劃被送回中國的80多名無辜又無奈的女研修生中﹐有一個女工沒有被送回。她叫張×﹐現年20歲。5月25日深夜﹐這名來自中國保定的姑娘突然因精神失常被送進了醫院﹐目前還在治療中。

由於派遣管理單位中國海外工程公司要她作出保證﹐在日期間不與在日中國人接觸﹐張×因此始終迴避着記者的採訪﹐但通過別人轉送的親筆信﹐卻透露出她有着比勞役更沉重的精神負荷﹕“回頭想想走過的路﹐多少苦我都忍了。但現在﹐一切又變了。我整天傻呆呆地發笑。心真的太亂﹐也想一死了知(之)。”

從張×生不如死的精神失常﹐再回首姜××的臥軌身亡﹐這只是在日中國女研修生悲慘現狀的短暫一幕。姜××﹐這個通過“北京對外交流中心”中介來日的青島姑娘﹐1999年5月30日午後6時左右﹐在她工作的香川縣多度津縫製工場附近的鐵道線上身亡﹐警方在現場勘查後認定為自殺。

回顧近幾年﹐人們不難找到一些中國研修生被榨被毆被無情盤剝的事例。1998年8月3日﹐千葉縣銚子市爆發了特大榨取中國研修生工資事件。219名中國研修生在繁重的勞作中﹐每月僅獲得3.6萬日元的報酬。食難飽腹的勞工終於忍無可忍﹐靜坐抗議。由此揭出了銚子市“全國生鮮食品羅杰士迪庫司協同組合”理事長鈴木進和理事鳩田晴美合伙侵吞研修生等血汗錢1億零173萬多日元的特大榨取案。

1999年11月4日﹐茨城縣鹿島郡的46名中國研修生終於忍受不了對其人格的污辱﹐向媒體揭露多次被日方“處罰”下跪遭遇。周中良等人在信中說﹕“我們研修生也是人﹐為什麼非要逼我們下跪領工資﹖”

2000年10月14日﹐在福井縣武生市6家縫製工場工作的50多名中國女研修生﹐因實在承受不了工場老闆每天逼迫她們加班至少5個小時的重荷﹐集體向武生市接收主管的協同組合理事長青木宜二進行請願。然而這些女工不是被人強行拖回工場﹐就是遭到青木等人拳打腳踢的暴行﹐有一名女工當場被打得昏死過去而被送往醫院搶救。

《野麥嶺》這部根據日本著名作家細井和喜藏的小說《女工哀史》改編的電影﹐敘說着20世紀30年代在日本紡繅絲廠工作的一群女孩悲苦和淒傷的經歷。但是﹐人們發現在研修的美麗幌子下﹐眾多的中國女工已經成為新世紀《女工哀史》的主角。

■踐踏人權研修形同奴工

是誰借全球經濟一體化帶動勞動力移動的互動鏈﹐向日本輸出大批廉價勞動力﹐甚至還“廉價出售”中國勞工的人格人權﹖從記者獲得的部份中國研修生來日合同書﹑研修生保證書以及連帶擔保責任書中﹐人們或許可以解析出並非全部但卻清晰的答案。

在河北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保定東方公司(甲方)與被派遣到日本茨城時裝縫紉協同組合的中國女研修生(乙方)簽定的合同書上寫道﹕乙方在日本國每週工作48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乙方保證在日研修3年﹐在工資及稅收方面﹐合同規定乙方在日本第一年研修津貼為6萬日元﹐不包括所在企業每月扣除乙方5000日元的水﹑電﹑氣費﹐不包括乙方飯費。加班費每小時300日元。第二﹑三年津貼為8萬日元。合同同時還規定乙方必須向中國海外工程總公司駐日代表處上繳甲方管理費每月2萬日元。乙方出國前交甲方出國保證金3萬元人民幣。

在上述合同外﹐還有研修生保證書。作為中國海外工程總公司派遣赴日的研修生﹐乙方保證到日後將護照交由所在企業代為保管﹔願意交納履約保證金3萬元人民幣﹐合同期滿﹐憑日方的在日表現評定書從中方領回履約保證金。具體為﹕僱主評定為表現A者全額退還﹐表現B者退2萬元﹐表現C者退6000元﹐表現D者退2000元。換句話說﹐乙方的3萬元保證金﹐完全由日本僱主來決定退還額的多少。更有甚者﹐派遣公司還要本人保證﹐在日研修期間﹐保證不與本企業以外人員包括本項目以外在日中國人接觸﹐若違反上述保證﹐甘願受罰﹐回國機票自理﹐押金沒收。

再看海門市海外經濟合作有限公司(甲方)與派遣到如上述協同組合的中國女研修生(乙方)的出國合同書﹐上面一方面明確寫着乙方在外期間正常情況下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6天﹐研修期間每人每月津貼第一年為5.5萬日元﹐第二年為6.2萬日元﹐乙方每月津貼以外的節余款(包括加班費)為應上繳的管理費﹐乙方必須及時轉交中國輕工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公司駐日代表處﹐否則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將其遣送回國﹐並按規定扣除其全部履約保證金。另一方面又寫道﹐乙方在日期間的收入(研修津貼﹑工資)由日方根據情況可採用計件﹑計時等方法計算﹐日方有權根據生產品種自主調低或調高計件工資制的定額單價及計時制的定額標準﹐乙方不得提出異議或採用消極怠工等方式予以抵制﹐否則﹐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將其遣送回國。

■很明顯﹐在上述合同中﹐乙方均變成了甲方可以任意宰割的“羔羊”。

更有甚者﹐合同還規定乙方在日期間不得和外國人﹑中國人談戀愛﹐如有違反乙方承擔一切責任與損失。此外﹐乙方在日期間發現癌症﹑精神病等疾病﹐患者自己承擔責任。還有乙方無論何種原因自殺或自傷﹐自己承擔相關的一切責任。乙方因個人原因提前回國﹐回國費用及賠償日方損失由乙方負擔﹐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人民幣。

針對上述合同及中方派遣公司讓被派遣者簽字畫押的保證書﹐記者採訪了長期從事勞動與勞動保護法律訴訟的山田敏律師。他認為﹐以千葉縣為例﹐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為12萬4600日元﹐其它日本各地也基本上如此。但事實上那些中國研修生只是打着研修招牌的單純勞動力﹐其每月實際收入僅為此一半﹐這是明顯的榨取。另外﹐山田律師認為﹐依據日本勞動基本法第24條之規定﹐(勞動者)工資原則上應該以通貨的形式﹐在固定的時間﹐每月一次以上全額交給勞動者本人。而在上述合同中規定乙方(勞動者)必須強制性地接受扣除部份收入作為代為保管和儲蓄﹐均屬於違法行為。

至於合同與保證書有關保證不與本企業以外人員包括本項目以外在日中國人接觸﹐以及不得和外國人﹑中國人談戀愛﹐還有生病等全部由自己承擔責任﹐並且還要受罰﹑沒收保證金等條文﹐山田律師在吃驚中不乏氣憤﹐他指出﹐這些均嚴重侵犯了作為人的最基本的自由和權利乃至尊嚴﹐在這種桎梏下的勞動者與奴隸勞工有什麼區別﹖山田律師對在21世紀竟然會制定和使用如此合同和保證的做法感到悲哀。

■研修生制度已經變質

日本國際貿易促進會專務理事片寄浩紀對記者說﹐所謂的研修生制度的本質﹐是日本政府為了克服國內單純勞動力不足﹐為滿足一部份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對外國低工資勞動力需求而創造的一種“絕妙”手段。所以﹐這種制度早就遠離了所謂的“研修”﹐而異變為單純廉價勞動力輸入。

片寄專務理事認為﹐日本的研修生制度﹐由於掛着“研修”的名義﹐造成了中國研修生(實際上的輸出勞工)﹐在勞動報酬等各項日本勞動者基本權利保護的法律適用上處於弱勢地位﹐使得他們成為任意宰割的一個群體。

長期從事華人勞工問題研究的作家﹑記者莫邦富認為﹐形成中國女研修生實際上成為勞工﹐更確切地說一定程度上可以認定為奴工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中國的一些企業或行業協會﹐利用自身的權力﹐在利益的誘惑下紛紛投身到海外勞務派出市場中去。他們在見利忘義的貪婪中﹐層層刮取中國勞工的油水。

莫邦富說﹐以他一直追蹤的千葉縣銚子市200多名中國研修生被榨取1億多日元的事件來看﹐直接參與瓜分中國研修生血汗錢的就是中國某市國際交流服務中心。

據《中國導報》記者調查﹐在前年10月福井縣武生市發生的毆打並盤剝50多名中國女縫紉工的事件中﹐作為中國的直接派遣公司﹐江蘇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和無錫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江陰分公司的代表﹐數次趕到現場﹐但他們卻沒有替女研修生們主持公道﹐只是威脅女研修生說﹕“如果誰再和日本的市民團體和華人報紙聯繫﹐就強制送回中國。”隨後不久﹐上述公司又擬定了一份形同“賣身契”的合同承諾書﹐強行要求女研修生簽訂。這份文書以扣押國內5萬元人民幣保證金為威脅﹐用“政治追究”所謂影響中日關係和友好﹐“刑事處罰”違反合同以及“經濟制裁”等一切手段﹐要求這些女工服從施暴者青木等人的監管。

在這次80多名來自保定﹑海門﹑海安等地的中國女研修生受害被迫回國的事件中﹐中國海外工程公司駐日代表﹐同樣沒有為這些遭受不白之冤和精神經濟損失的女工向日方茨城縣時裝縫紉協同組合進行交涉。

據記者調查﹐88名研修生半年到期進行簽証延長更新之所以被入管局拒簽的全部原因﹐是該時裝縫紉組合違反了入管局對研修生派遣的明文規定。作為處份﹐東京入管局明確宣佈該協同組合三年內不得申請中國研修生簽証資格。由此﹐首先無辜遭殃的88名女研修生簽証更新延長被拒﹐接着另有120多名在今年11月簽証到期的女研修生同樣也將不予更新延長。對此﹐櫪木縣行政書士會理事兼該協同組合顧問的大谷卓博行政書士也坦率地向記者承認﹐造成88名女研修生簽証被拒的過錯與責任﹐完全在理事長初澤登。為此﹐協同組合的33家企業主一致決定並在5月25日罷免了初澤登理事長之職。

然而﹐中方管理者卻在向88名研修生解釋簽証被拒的原因時說﹐是沈陽領事館事件造成中日關係緊張﹐加上曾有兩名研修生出走要負連帶責任。如此“善待”日方僱主﹐令人不可思議。

據了解﹐目前在日本國際協力機構登記並被認定可以從事中國研修生派遣業務的中國公司達118家﹐其中包括中國海外工程總公司等眾多國家級省市級的著名大企業。而據東京入管方面的統計﹐僅去年一年﹐就有32894名中國研修生被批准來日。如果擔當派遣和管理的公司及其派生或協作的中國公司不反省自己的管理工作﹐那中國當代野麥嶺的悲劇﹐將沒完沒了地在日本上演。(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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