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國營事業預算 朝野甲級動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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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6月14日訊】 立法院今天院會處理牽動數千億資金的九十一年度國營事業預算及非營業基金。預將有近二十項提案無法取得共識,可能到來的表決大戰。朝野黨團預定於今天上午進行最後一次協商。立法院長王金平則強調,立法院一定會在不違法、不妨礙行政權的原則下對提案做出合理調整。

據中時電子報6月14日報導,立法院院會今天審議國營事業預算案,上演表決大戰,備受矚目的六項台灣高鐵案,經協商後,僅表決五項,結果朝野各有輸贏,五項提案共通過兩項,其中台灣高鐵公司相當在意的提案|台灣高鐵未公佈工程承包商相關明細前,郵政儲金不得再撥貸款給高鐵的提案,獲得通過。

立法院今天審議九十一年度國營事業預算案,經上午朝野協商後,仍有十八項提案須表決,有關高鐵的六項提案,在民進黨團同意在野黨所提,高鐵若營運失敗,原始股東不得參與高鐵沿線土地開發及通訊工程案後,高鐵部份須表決的提案剩下五項。

此外,另一項在野黨提出的有關高鐵提案,由於民進黨團未提案要求刪除,院會也通過這項決議,這項提案為台糖不得再投資台灣高鐵。

院會在中午採取不休息的方式,持續表決十八項提案,但因表決器故障,會議也多次中斷。有關高鐵部份的五項提案,每案都經過重複表決,一開始,在民進黨團、台灣團結聯盟黨團聯手及部份無黨籍、在野黨立委支持下,連續兩項提案都未通過,但隨後兩項提案卻獲得通過,最後一案民進黨團才又扳回一城。

通過的兩項提案分別是:

一、台灣高速鐵路尚未公佈工程承包商的相關明細前,郵政儲金不得再撥貸款給台灣高鐵公司。

二、有鑑於政府投資台灣高速鐵路,及對其進行財務保證的總財務高達百分之八十六,台灣高鐵公司必須公佈工程承包商的發包金額,承包工程項目等相關明細,以符合政府採購法的相關規定。

未通過的三項提案是:

一、政府因BOT案從事擔保、保證或訂定契約可能造成未來會計年度內的支出者,應依預算法第九條規定,在預算書列表說明,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始得辦理。

二、未來BOT案總金額超過三百億元者,均應專案立法,明確規範特許公司與政府間權利義務關係,保障得標廠商權益,並比照政府採購法,公佈其承包商明細及承包金額。

三、台灣高鐵公司與歐鐵聯盟的仲裁損失,必須由官股投資前的原始股東負擔,不能轉由官股分擔。

高鐵案朝野對決 互有勝負

第三案 第四案 第六案過關
高鐵必須公布發包金額及項目

有關台灣高鐵的六項議題,上午在朝野立委各有堅持的情況下,由於協商沒有結果,立院於中午時分進入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如下:

藍軍勝

第三案 103:101 通過

案由:台灣高鐵必須公布工程承包商的發包金額,及工程項目等相關細目

第四案 105:103 通過

案由: 台灣高鐵在公布工程承包商相關明細前,嚴禁郵儲金再撥貸給台灣高鐵

第六案 朝野協商通過

案由:台灣高鐵若營運失敗,政府依合約不得不買回時,原始得標股東或其任何一家股東所轉投資的事業,不得再參與未來任何有關高鐵沿線土地開發,沿線通訊等工程設施

綠軍勝

第一案 98:104 刪除

案由:政府因BOT案從事擔保,保証或訂定契約,須經立院審議通過後始得辦理

第二案 100:104 刪除

案由:未來BOT案總金額超過三百億元者,應專案立法

第五案 94:104 刪除

案由:台灣高鐵與歐洲高鐵聯盟的仲裁案,未來如發生仲裁損失,必須由官股投資前的原始股東負責,不能轉由官股分擔

立院高鐵表決大戰
陳志平、張麗伽、鄭益浚、薛孟杰/台北報導

立法院處理高鐵提案今天上演表決大戰,在台聯黨成為關鍵少數、並經朝野協商及院會多次攻防激烈的表決,泛綠軍明顯佔上風,在野黨則少有斬獲,僅經院會通過兩項提案,包括台高鐵必須公布發包明細,以及台灣高鐵未來若投資失敗,原始股東將不得再參與沿線土地開發與通訊工程。

不過在表決「台高鐵未公布發包明細前嚴禁郵儲再撥款」一項關鍵提案時,出現同票的驚險狀況,接下來表決器一再故障,造成院會停擺,截至下午一時三十分,被院會否決的提案則包括政府因BOT案從事擔保訂約者應經立院審議始得辦理、超過三百億以上BOT案應專案立法兩案。

在中午的表決大戰中,台聯黨明顯成為左右提案成敗關鍵,無黨籍立委則意見紛歧,國、親除多位立委出國未歸外,國民黨立委呂新民全程反對黨團立場令黨團大感意外,陳麗惠、陳學聖等人也曾投下棄權票,兩陣營並一度於不同意郵儲繼續撥款一案平手,並在院長王金平不願投下關鍵一票下,二度表決,但因投票過程表決器頻出狀況,表決不斷遭打斷。

在院長王金平穿梭斡旋下,朝野上午雖再就多項「高鐵條款」進行協商,但除「台灣高鐵若投資失敗,原始股東不得再參與未來高鐵沿線土地開發和通訊工程」一案,因國、親、台聯黨立場強硬一致支持,民進黨表決勢必落敗因而勉為同意外,其它五項提案全數協商破裂,並於中午過後於院會逐項交付表決。

相對於國、親對各項高鐵提案的強烈主張,台聯黨一度認為高鐵許多爭議無關意識形態,原傾向支持國、親提案,不過在台聯黨主席黃主文上午指此案已成政黨對決後,台聯除對要求台高鐵公布發包明細案採開放投票外,其餘各案都與民進黨站同一戰線,表決結果也証實台聯黨的立場確實左右提案成敗的關鍵。承包工程項目等相關細節。

立院最後通過決議,台高鐵必須公布工程承包商之發包金額、以及未來台高鐵若營運失敗,政府不得不買回,原始股東或其轉投資事業,不得再參與未來高鐵沿線土地開發、通訊工程。(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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