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0年10月15日訊】(大紀元特約記者柯婷婷紐約報導)一拖再拖的紐約州塑料袋禁令,將在10月19日正式實施,並增加了更多細則。
紐約州的塑料袋禁令原本在今年3月已經生效,但由於塑料袋製造商Poly-Pak Industries提出訴訟而暫停執行。直到8月份,法院的裁定推翻了該塑料製造商的大部分論點。因此,紐約州環保廳定於10月19日正式實施塑料袋禁令。禁止雜貨店、超市和零售店等提供一次性塑料袋,但禁令不包括藥房的處方藥袋、包裝蔬果、海鮮、肉類的塑料袋。
紐約州環保廳在9月18日推出新規定,商家只能出售由「布料或其他可機洗物料」製成的可重複使用的袋子,最少使用壽命為125次,並且能夠攜帶至少22磅的重物,行走175呎的距離。從10月19日開始,違規使用一次性塑料袋的商家,將會收到紐約州環保局的口頭警告,但不會被罰款;但第二次違規將被罰款250美元、第三次罰款500美元。紐約州環保廳通過宣傳活動,鼓勵民眾養成攜帶環保袋或可重複使用袋子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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