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居民犯重罪被判遣返 美高院終審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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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4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梁硯編譯報導)保守派占多數的美國最高法院,日前對一名永久居民犯重罪被判遣返的裁決,給予支持。

這名具永久居民身分(綠卡持有者)的男子,因在最初居住美國的7年中,犯有多項重罪,包括槍枝罪、毆打罪和毒品罪,被判驅逐出境和遣返,此人最終上訴至最高法院。根據移民法,如果永久居民符合可以被取消遣返的嚴格條件,則可以豁免。高院週四(23日)經審議,最終以5:4的投票結果,否決了該名男子的上訴要求,維持原判。

高院裁決顯示,該男子不符合酌情取消被遣返的資格,因為他在美國居住的最初7年中,犯下毆打、毒品等重罪,儘管重罪本身不是判處他被遣返的最主要理由。

移民法相關條例給予美國最高檢察長,取消對永久居民進行遣返的裁決,但條件是此人必須已經獲得永久居民身分至少5年和已經在美國連續居住了7年,並且在此期間沒有被定重罪。

如果此人在這段期間犯下重罪,他在美國連續居住的時間就在犯罪的那一刻視為「停止」。

高院的最終裁決被看作是對川普(特朗普)政府收緊移民法的支持。

案情顯示,牙買加裔的男子巴騰(Andre Barton)1989年與母親以合法方式進入美國,兩人在1992年獲得綠卡。他在之後的連續12年中,3次被判重罪,包括在1996年被判嚴重毆打罪、侵犯財產罪和在重罪執行期擁有槍枝罪。2007年和2008年,他在喬治亞州州法院被判毒品罪。

2016年,聯邦法院根據槍枝犯罪法和毒品犯罪法,判定將巴騰遣返。他承認,自己因犯重罪可以被遣返。但之後,他申請取消遣返。移民法官和移民上訴委員會發現,他不符合取消遣返資格,不予受理,因為他在美國居住的最初7年中,犯下了嚴重毆打罪。

巴騰辯稱,因為他已經是合法永久居民,根據遣返可被取消的相關法律,他的案件應該獲得受理。

在巴騰的上訴中,美國第11巡迴上訴法院、第2、第3和第5巡迴上訴法院,分別與移民法官達成一致,裁定巴騰符合被遣返的條件。只有第9巡迴上訴法院,對原判有異議。巴騰最終上訴至最高法院。

由川普任命的最高法院大法官卡瓦諾(Brett Kavanaugh)週四在裁決書上寫到,支持第11上訴巡迴法院的裁決,可以對巴騰給予遣返。卡瓦諾表示,雖然驅逐出境對當事人的家庭成員是「痛苦的過程」,但法官斷案必須遵循律法原意和準則。

根據美國國土安全局2019年的數據,截至2015年1月,美國永久居民人數約1,320萬,其中有900萬人符合申請公民的條件。#

責任編輯: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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