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櫚灘地方政府律師:川普有權住在海湖莊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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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2月04日訊】(英文大紀元記者Zachary Stieber報導/謝佳宣編譯)受聘於美國佛州棕櫚灘鎮政府的律師約翰‧倫道夫(John Randolph)本週在一份備忘錄中表示,前總統川普(特朗普)有權在他的海湖莊園(Mar-a-Lago)度假村生活。

倫道夫說,如有必要川普可以被視為度假村的真正雇員,在該鎮的法規中,雇員的定義包括企業主和合夥人。倫道夫寫道:「如果他是俱樂部的真正雇員,在沒有禁止前總統川普在俱樂部居住的具體限制下,看來分區條例(Zoning Code)允許他在俱樂部居住。」

這份備忘錄之後被美國國家公共廣播電台(NPR)獲得並公布。

川普在1985年買下海湖莊園,在1993年將其從私人住宅改為私人俱樂部。同年,他聘請的律師在鎮議會會議上表示,川普不會「繼續住在」這塊土地上,而是「成為俱樂部的會員,並有權使用客房」。

有些人就此認為,這句話意味著川普只能以會員身分使用該俱樂部。據海湖莊園規定,會員每年不得在俱樂部居住超過三次非連續7天的時間。

倫道夫在備忘錄指出,海湖莊園的最終規則並不包括直接禁止川普在俱樂部居住的規定,這使得棕櫚灘鎮有必要研究該地區的分區條例規定。

去年12月,川普透露其卸任後可能搬到海湖莊園後,一位住在俱樂部附近的非川普支持者遞送律師函到地方政府及聯邦特勤局,要求川普另覓別處居住。他聲稱,川普違反了1993年的協議。

「為了避免大家陷入尷尬的境地,並給總統在該地區做出其它生活安排的時間,我們相信你會和他的團隊合作,提醒他們注意(遵守)協議。」遞函律師雷金納德‧斯坦鮑(Reginald Stambaugh)寫道,「棕櫚灘有很多可愛的莊園在出售,他肯定能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莊園。」

今年1月,川普的私人律師約翰‧馬里恩(John Marion)就此事致信棕櫚灘鎮政府,並表示,川普「有權在那裡居住」。他寫道:「雖然棕櫚灘鎮允許(雙方)在協議中明確規定業主不能居住在該物業上,但當時的協議並沒有這樣做。」

由於川普在海湖莊園改建成俱樂部之前就住在那裡,他的律師表示,川普的居住權是可以追溯的,而川普本人還在2019年將永久居住地從紐約改到佛羅里達。另據該鎮的分區條例規定,川普可以是海湖莊園的雇員(企業主)。

棕櫚灘鎮經理柯克‧布勞恩(Kirk Blouin)上週向《大紀元時報》證實,該鎮正在審查川普在海湖莊園的居住權。他在電子郵件中表示:「我們的鎮律師約翰‧倫道夫正在審查使用協議聲明和我們的分區條例,以確定前總統川普是否可以住在海湖莊園。」

該鎮預計將在2月9日的鎮議會會議上討論這個問題。

責任編輯:林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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