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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義祥停權記錄查不到 立委對《採購法》提3點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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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4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林紫馨台灣台北報導)台鐵太魯閣號2日發生嚴重死傷事故,立委邱臣遠指出,太魯閣號事故肇事廠商李義祥違反《採購法》卻未停權,並針對目前政府《採購法》提出3點建議,包含不良廠商負責人應納入列管、工程會應該要主動登錄不良廠商、得標廠商的分包商應該要建立稽核機制,並要求工程會一個月內提相關改善給交通委員會。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8日邀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交通部、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邱臣遠質詢時表示,全國對於太魯閣事件還是非常悲痛,後續還有許多相關的咎責細節,包括工程相關承包的行政疏失跟法規上的疑慮。

邱臣遠指出,交通部的專題報告上顯示目前邊坡上方有重型機具入侵的地方還有三處,而「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施工中的7件工程裡,有1件工程有施工便道及工區邊坡毗臨鐵道,但卻沒有設置隔離設施,顯然承包廠商的施工品質要放大檢視。

邱臣遠質疑,為何李義祥違反《採購法》卻未停權?此外,李義祥擔任老闆的義祥工業社曾經因為圍標而被法院判決有罪而停權1年,但是解除列管後的不良廠商就無法查到違法,紀錄明顯欠缺後續追蹤。

邱臣遠表示,現在的《採購法》所公告的不良廠商都是指廠商而不是負責人,所以像李義祥這樣有高度犯罪嫌疑的廠商負責人,公共工程委員會如果沒有後續的追蹤,讓這些負責人可以借屍還魂,借用其他公司名義,實質承接政府標案,這樣顯然不合理,請政府要將負責人一起列入不良廠商規範。

因此,邱臣遠對於目前政府《採購法》的漏洞提出3點建議,包含不良廠商負責人應納入列管,避免借屍還魂的情況;工程會應該要主動登錄不良廠商,而非被動受通報;得標廠商的分包商應該要建立稽核機制,並要求工程會一個月內提相關改善給交通委員會。◇

責任編輯: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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