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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嚴峻 台灣防疫升級 各項違規罰則一覽

台灣街頭相關示意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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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5月15日訊】因應疫情升溫,台灣法務部今天(15日)彙整違反防疫規定的態樣及處罰依據,重申政府將強力執法,若拒不繳交罰鍰,行政執行署也將強力強制執行,請勿以身試法,以免害人害己。

中央社報導,法務部指出,違規態樣包括拒絕、規避或妨害調查傳染病來源(疫調),例如疫調時謊稱同住子女出國,可依傳染病防治法,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目前防疫措施包括雙北外出全程戴口罩、雙鐵及八大場所戴口罩等,如有違規,可依傳染病防治法處3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在關閉歌廳、舞廳等特定場所及停止宗教活動(進香、繞境)、全國社團停止交接等防疫規定方面,可處違反者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違反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聚會規定者,也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法務部表示,散播疫情謠言或不實訊息,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囤積防疫物資或哄抬價格(例如醫用口罩、防疫酒精、額溫槍等),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

另方面,確診個案或通報疑似個案,不遵行衛生主管機關(或醫療院所)指示,擅自離開隔離病房,有感染他人之虞,則可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全國性防疫因應措施圖卡。(衛福部疾管署提供)
台灣雙北提升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三級圖卡。(衛福部疾管署提供)
台灣雙北提升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三級圖卡。(衛福部疾管署提供)
台灣雙北提升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三級圖卡。(衛福部疾管署提供)
疫情指揮中心發布COVID-19(中共肺炎)疫情警戒標準及因應事項。(台灣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責任編輯: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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