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超4千萬 吉林前檢察長楊克勤獲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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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5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許夢兒綜合報導)5月17日上午,中共吉林省檢察院前黨組書記、檢察長楊克勤以「受賄罪」被判刑13年,其被指控受賄超4,635萬元(人民幣,下同)。楊克勤曾長期在中央政法委任職,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據查,楊克勤於2011年至2019年先後利用擔任中共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長、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吉林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等職的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案件處理及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家屬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4635.6141萬元。

2019年7月17日,楊克勤被調查。

落馬前,楊克勤的3個屬下已相繼被查,包括吉林省檢察院前副檢察長吳長智、前副檢察長謝茂田、通化市檢察院前檢察長姜洪濤,姜也曾長期在吉林省檢察院工作。

楊克勤曾是中共前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的舊部。周永康2002年開始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副書記、2007年任政法委書記,期間楊克勤一直是周永康的直接下屬,先後任中央政法委政法隊伍建設指導室副主任、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長、中央司法體制改革辦公室副主任,兩人共事將近10年。

此外,楊克勤在中央政法委及吉林省檢察系統任職期間,積極跟隨中共江澤民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楊克勤與吳長智、謝茂田等因在政法系統長期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海外明慧網或「法網恢恢」網列入「惡人榜」。

海外明慧網報導指,1999年7月,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對「真、善、忍」修煉群體的滅絕性迫害以來,楊克勤就在中央政法委工作,參與迫害全國法輪功學員長達13年之久,而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的家鄉吉林省長春就成了迫害的重中之重。2012年,楊克勤擔任吉林省檢察院檢察長,吉林省再次成為迫害法輪功的重災區。

在中共中央政法委的授意下,吉林省及長春市政法委恣意下令綁架、非法抓捕長春法輪功學員,用各種慘絕人寰的酷刑殘害長春法輪功學員,破壞中樞神經和內臟器官的藥物成為各地監獄、勞教所、黑監獄洗腦班和精神病院惡徒們「從肉體上消滅」法輪功學員的普遍手段。

僅在2016年,吉林省就至少有66名法輪功學員被檢察院非法起訴並被法院非法判刑;31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22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起訴;24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批捕。

截至2017年6月末,在長春市政法委、「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長春市公安局指揮操縱傳達和吉林省「610」及中央「610」和江氏的指令下,造成長春地區法輪功學員至少有154人遭迫害離世、18人遭迫害致殘、315人被非法判刑、7,339人次遭非法勞教、12,222人次遭非法抓捕。

僅2018年上半年,吉林省法輪功學員被檢察院非法起訴、法院非法判刑有19人次;2017年至2018年上半年,吉林省法輪功學員被檢察院非法起訴、法院非法判刑就達119人次。

明慧網刊文表示,楊克勤只是中共政法系統遭惡報的官員之一,其身為中共政法體系官員,徇私枉法、濫用職權,積極參與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終惹禍上身落馬。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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