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1年06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丹紐約報導)6月22日紐約市級選舉黨內初選日當天,在法拉盛公立第20小學投票站外,一名80多歲的華人老翁在護理員的陪同下前去投票。不過他表示自己之前已填寫了郵寄選票,再去投票站投票是為了「重新選擇」。
這名姓趙的老人說,自己投票投了20年,每年都很珍惜自己的投票權。
他說自己之前已經填寫了郵寄選票,但初選日當天仍然親自去票站投票,因為他覺得當時填的那張郵寄選票是被人鼓動的,選的不是自己心目中的那個候選人,所以他要重新選擇——選自己要選擇的人。
「我之前被人拉去一個地方填寫了郵寄選票」,「我覺得不對」,趙先生22日親自到票站投完票後對記者說,所以他初選日親自到投票站,「選擇了另一名候選人」。陪同他去的護理員對記者補充說:「原來投的郵寄選票作廢。」
對於填了郵寄選票又去票站投票的情況,選票應該怎麼算呢?根據紐約市選舉局的規定,紐約州選舉法允許申請了郵寄選票或者郵寄選票被退回的選民,又親自前往投票站投票,對於這種情況,選舉局就算收到他們的郵寄選票,也會給予作廢或者視為無效(An in-person vote will override and invalidate any absentee ballot received by the Board),而以他們親自投票的選票為準。
那麼是否需要把郵寄選票帶到票站,以示自己又再投一次票呢?紐約市選舉局網站說,「如果你在申請或提交缺席選票後親自投票,你的郵寄選票會自動失效。只有你的親自投票才會被計算有效。你不需要將你的郵寄選票帶到你的投票站。」◇
責任編輯:李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