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活摘器官」立法 加國會舉辦聽證會

【大紀元2022年11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梁耀渥太華報導)近日,加拿大國會外交委員會邀請法律、醫療、社會學專家就打擊非法器官交易的法案S-223進行聽證。證人們回答了與會議員的問題。

該法案最初由參議員阿陶拉詹(Salma Ataullahjan)提出,旨在修改《刑法》,將在世界各地接受未經捐贈者同意獲得人體器官移植的加拿大人定為刑事罪犯,並阻止參與此類器官移植和販運的個人進入加拿大。

本屆國會,S-223法案由國會議員吉尼斯(Garnett Genuis)再度提出,自由黨議員朱貝瑞(Sameer Zuberi)附議。5月18日,各黨派國會議員一致通過二讀。該法案已經進入國會外交委員會,在進入三讀之前,該法案將於下週三在外交委員會進入逐條討論階段。

社會學家:主流媒體掩蓋了活摘器官的犯罪真相

來自湯姆遜河大學(Thompson Rivers University)的社會學家麥凱(Lindsey McKay)找到27年間233篇關於加拿大人到國外進行器官移植的相關文章,大部分是從2004年到2009年。她對74篇文章進行了更深入的定性分析,其中包括六名加拿大移植遊客,並提到了兩個在加拿大境外的經紀人。

麥凱在發言中表示,移植遊客在主流媒體中被描述為無辜的受害者。他們無辜地被迫旅行並冒著風險,因為他們不知道器官的提供者為什麼或如何提供器官,有些報導將這種器官和金錢的交換敘述為公平的互惠。

而且,「公眾對活體器官販賣者知之甚少或一無所知,無法站在可能被脅迫的、已故捐贈者的立場思考這樣的(器官移植)旅程。」

她說:「由於器官的稀缺,購買器官也被認為是可以理解的。因此,移植旅遊在主流媒體的描述中導向了另一個問題——『我們必須解決更大的國家器官稀缺問題,然後才能解決移植旅遊問題。』」

麥凱認為,主流媒體掩蓋了是否以及如何阻止加拿大人在其它國家購買器官的公開討論。不平衡的敘述會產生片面的認知、同理心並推卸對人權的責任。

移植醫生:器官移植中介責任更大

加拿大移植學會(Canadian Society of Transplantation)副主席、移植專家吉爾(Jagbir Gill)醫生認為,與患者相比,協調移植旅遊的第三方中介責任更大。除了立法之外,還要在這個問題上增加對公眾教育的投資。

吉爾認為需要承認的一個關鍵問題是出國器官移植總是有經紀人參與。「出國購買器官的行為是由第三方協調的,第三方從中獲利。」「主要的罪魁禍首是那些正在協調(器官交易)的人,其次是針對患者群體。」

他說,在國外移植器官後返回加拿大的許多人需要針對感染性併發症進行緊急護理。「讓臨床醫生感到更複雜的是,他們幾乎沒有提供給我們任何文件,我們不得不猜測器官是否是購買的,捐贈者的情況是什麼,匹配程度如何等等,這確實損害了我們的護理能力。」

他認為,教育人們了解境外移植的危險和潛在危險比懲罰措施更有效。「確保人們了解立法。因此,制定一個機制至關重要。」

他說,為了對抗當前媒體的看法,肯定要強調公眾教育。對患者的勸誡「確實非常有效地阻止了正在考慮這種做法的人。」

法律教授:立法解決全球問題

蒙特利爾大學法律副教授科恩(Miriam Cohen)總結了相關國際法和公約,以及加拿大的參與情況。

她表示,人體器官販運作為嚴重的侵犯人權行為,經常涉及有組織的複雜犯罪集團網絡實施的跨國犯罪活動,器官販運已成為一個高利潤行業。《2020年全球人口販運報告》稱,以活摘器官為目的的販運案件越來越多。

相關國際法和聯合宣言,包括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的《關於預防、禁止和懲治販運人口特別是婦女和兒童行為的補充議定書》(2003年9月29日生效)。2020年加拿大批准了這項議定書,它是國際法下的第一份具有約束力的文書。加拿大在批准該議定書後修改了相關法律。

關於器官販運和移植旅遊的《伊斯坦布爾宣言》雖不具法律約束力,但它向各國提供了有關器官移植的一些指南。該宣言得到了包括加拿大在內的多個國家和國際醫學協會的認可。

此外,還包括世界衛生組織的《人體細胞組織和器官移植指導原則》、2017年9月8日聯合國第71/322號決議題為「加強和促進器官捐獻和移植方面的有效措施和國際合作」等。

她特別提到了2018年3月1日生效的《歐洲委員會打擊人體器官販運公約》。截至目前,它已得到14個國家的批准;該條約已開放給加拿大批准,但加拿大尚未批准。

在回答國會議員的問題時,科恩特別強調,在國內立法中專門解決器官販運問題是趨勢。「有了這項法案,加拿大將站在處理這種可怕行為的最前沿。特別是法案性質是跨國的,它將能夠解決全球問題,而不僅僅是具體的領土問題。」

議員:應加快推進立法,打擊活摘器官

自從該法案首次在國會提出,已經歷時15年。法案發起人國會議員吉尼斯(Garnett Genuis)在發言中建議加速推進該法案。「我們應該加快對該法案的審議,並努力將其快速推進……我們已經為此努力了15年,很久了……我們對這種可怕做法的受害者負有責任。」

阿陶拉詹參議員表示,目前,加拿大沒有法律禁止加拿大人出國旅行、購買器官並移植,然後返回加拿大。「這是可恥的,尤其是當我們與世界上大多數國家一道譴責器官買賣和移植旅遊時,英國、挪威、葡萄牙等一百多個國家通過立法禁止器官交易。此外,一些國家已經通過立法加強現有的禁止外國器官販賣和銷售的法律。」

2021年6月14日,12名聯合國特別任務負責人表示,他們對那些被關押在中國的法輪功修煉者、維吾爾人、藏人、穆斯林和基督徒等少數群體的「器官摘取」的報導「極度震驚」,並呼籲中國「允許國際人權機構進行獨立監督」。

國會議員朱貝瑞強調該法案是跨黨派的。他說,根據聯合國高級專員的說法,活摘器官可能會升級為反人類罪。喬高(David Kilgour)和麥塔斯(David Matas)作為專家在這個領域——(中共)對法輪功修煉者的器官摘取,進行了廣泛的研究工作,並且有據可查。

責任編輯:田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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