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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冰在冰箱 可以保存比較久嗎?

藥品如何保存才對?北榮桃園分院藥師為您說分明。(台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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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5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每個家庭多少都有過期或是未使用完的藥品,該如何處理呢?是否藥品冰在冰箱,可以保存比較久呢?有些人誤以為,藥品或是已開封藥水,只要放在冰箱,就可以保存得比較久。

台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彭士庭藥師表示,大部分的藥品可以室溫保存,即使夏天快要到了,只須把藥品放置陰涼通風處,不要太陽直射或高溫潮濕環境(如:廚房、浴室)即可。除非藥品有特別標示才需要冷藏,因冷藏可能會讓藥水結晶變質,進而影響濃度和藥效。藥水若開封超過1個月或有變質變色,就不可以再使用。

關於剩下多餘的藥水、感冒糖漿,建議民眾可以看一下藥水保存期限,若藥水未開封,在瓶身上標示保存期限內皆可以使用。如果已開封,則須在一個月內使用完畢,但若有變質變色就不可以再使用。

彭士庭進一步說明有關廢棄藥品之回收方法,目前依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處理方式分為兩種:

一、沒吃完的藥品或是已開封藥水等一般家庭藥品,如已過了有效期限或變質,應把廢棄藥丸從外包裝中取出,並集中在夾鏈袋內,若有藥水也倒入夾鏈袋,記得把沖洗藥罐的污水也倒入其中,並可加入使用過的茶葉、咖啡渣或擦手紙等吸附液體,全部混和後密封起來,隨著家庭垃圾清除即可。

二、管制藥品或是抗腫瘤藥品等化學治療藥品,需拿回原醫院藥局,依照醫療廢棄物處理。

台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院長盧星華特別提醒,為避免不必要的藥品浪費,建議民眾看診後,應遵照醫師指示按時服用,避免重複看診與重複領藥,以減少藥品及醫療資源之浪費,且不自行購買藥品,或是使用他人贈送或是來路不明藥品,以保障自身用藥安全。◇

責任編輯:黃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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