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男子召白車後失救 陪審團一致裁「死於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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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12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曾曉薰香港報導)65歲裝修工程判頭於2017年,在旺角砵蘭街不適打「999」,但被指說不出準確地址,救護車搜尋7分鐘不果後收隊,他終在逾兩小時後被發現倒斃路邊,案件昨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踏入第4日研訊。陪審團退庭商議約一個半小時後,一致裁定死者死於自然,並建議警察及消防應加強向公眾宣傳報案方法的指引,及加強接線生提問技巧的培訓。

死者賴志超(65歲)於2017年6月16日早上約8時半,被發現倒臥於砵蘭街286號,當場證實不治,後來法醫證實死者死於支氣管肺炎。

死因裁判官昨日引導陪審團指,可考慮死者是否因支氣管肺炎離世。裁判官指出,裁決時需考慮死者的根本死因,若是支氣管肺炎,則屬於自然產生且可以致命的病況;即使救護員未能在死者離世前到場,但其根本死因仍是支氣管肺炎,可達成「死於自然」的裁決;如考慮是次研訊所有證供,仍不能達至結論,便可作「死因存疑」的裁決。

裁判官強調,沒有證據顯示假如救護車順利找到死者的話,就可以令他避免死亡,從閉路電視可見,死者在打完電話幾分鐘後已經失去知覺,法醫亦供稱即使病者獲救援,也不一定能防止死亡。

5名陪審員經退庭商議約一個半小時後,一致裁定死者死於自然。陪審團向當局提出兩項建議,包括加強向公眾宣傳報案指引,讓報案人士需要提供正確資訊,例如街道名稱、街號、大廈、消防喉及燈柱編號等,提醒大眾提供店舖名稱未必能作出定位。又建議當局加強訓練接線生的提問技巧,例如詢問報案人士附近的地鐵站、燈柱及消防喉取水位編號,以獲取可於系統定位的資訊。

裁判官最後向死者家屬表示,明白死者離世對家人而言是非常大的衝擊,希望家屬可節哀順變。◇

責任編輯: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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