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與我們並肩作戰》(2)

神與我們並肩作戰,高智晟,維權
《神與我們並肩作戰》書封(博大出版社提供)
font print 人氣: 82
【字號】    
   標籤: tags: , ,

一石激起千重浪

何俊仁律師(前香港立法會議員)

高智晟律師在今年(二○○六年)二月初發起了絕食行動,抗議中國大陸官員勾結黑幫以違法、野蠻和暴力的行為來威脅、壓迫和殘害為弱勢人士申張公義的維權律師。高律師的號召有如一石激起千重浪,頓時引起海內外關心維權運動的人士的熱烈回響。這四十多天來,數以千計的響應者,相互呼應,前仆後繼,以接力形式推動了一個「民間維權絕食運動」。

筆者作為一位香港的立法會議員和執業了廿九年的律師亦毅然參加絕食行列,自二月八日開始每星期三我在立法會舉行全體會議的日子進行公開絕食二十四小時,既可在有象徵意義的立法大樓內抗議,亦可同時履行議員的公職,並藉每一次行動時公開介紹內地每位維權律師為正義奮鬥的事蹟,以提起香港界和社會人士的關注,至今我已介紹了高智晟、鄭恩寵、郭飛雄、楊在新、陳光誠。隨著的將是朱久虎、滕彪、許永志、郭國汀等等。據知,現時除了高律師每星期六在自己被政府勒令關閉的律師事務所絕食二十四小時和本人的星期三絕食外,在內地和海外,亦有五位維權律師和人士分別在其餘五天分別在不同地方進行絕食,這個七人絕食團將無限期的持續下去,至大陸維權律師和人士的狀況有所改善才考慮停止。

在這處境下,作為維權絕食團隊的成員,我能為高律師這本著作寫〈序〉,除了感到光榮外,亦另有一番感受。我藉此〈序〉說出我對這運動和高律師個人角色的幾點看法。

一、今日中國大陸,在經濟經歷高速發展的同時,政治改革滯後,公民社會不彰、獨立媒體缺乏、法制不健全以至法治意識薄弱。在這格局下,出現官員貪污腐敗,官商勾結,貧富懸殊,是自然的社會現象。當官商集團肆無忌憚,貪得無厭地掠奪社會的財富時,便造成了不少弱勢群體的權益受到損害。基本權益受到損害如被強徵家園土地而得不到合理賠償的人民站出來,據理力爭是理所當然的,因為他們已無家可歸、無路可退!維權人士依賴律師為他們尋求法律保障更是天經地義,這亦表示他們對國家的法制和依法冶國的政策還有少許的信心。但結果竟是不單維權人士甚至連他們的律師亦受到極野蠻黑幫式的暴力報復。這實使人感到極度震驚和憤慨!

二、高智晟等十多位維權律師了解到在這種格局和體制下,繼續僅以法律的程序和途徑去為被侵權者申張正義爭取權益是無空間和出路的。既然律師的執業權利和尊嚴可以被隨時侵犯(如高智晟被無理停止執業),律師個人的人身安全(如郭飛雄因處理太石村案被黑幫毆打)和自由(如鄭恩寵由原告律師變成被告,最後被判入獄)都不保,國家的法制法冶何在?依法治國的政策何存?受害的基層人民還可以出聲嗎?高智晟所以號召以「平和、適度、可控的絕食抗爭」,來對大陸黑暗的管治包括「警察黑社會化」作出最嚴厲的控訴。在開始絕食的前後數十天,高智晟本人和妻女不斷受到公安和秘密警察的動控、圍堵、滋擾以至恐嚇。

高智晟和其他多位維權律師亦被公安多次帶去問話和拘留,但高智晟卻堅持「以受苦難的勇氣和耐心,消滅暴力與仇恨」。明顯地維權律師採用以「不流血、非暴力、無敵人」和訴諸「理動、關懷和公義」的民間絕食運動,已產生了強烈的道德震撼力,使中國民眾對今日國家社會的黑暗一面有所認識和覺醒!這次海內外人士在無組織的聯繫下,自發地以共同的理念和意志促成的民間運動,不但對中國政府帶來一定的壓力,亦對民權和法治意識的普及化有深遠的意義;這是中國未來走向憲政和民主必經之路。

三、正因為維權絕食運動有巨大的道德震撼力和長遠的政治影響,政府亦為了要維護專制管治和既得利益,便作出自然反應,進一步加以打壓維權律師,以至連在家中絕食的消極自由亦受到干擾,甚至削奪。這便引起了「天安門母親」丁子霖教授的焦慮和關注。她以公開信苦心勸喻高智晟停止絕食,退出政治和回到自己律師的行業工作。高智晟作出了一個十分真誠、莊重和有說服力的公開回應,他指出一個很多中國人常有的一個錯誤觀念:「政冶是統治者的專有物、人民的任何涉足行為都是動機不良……」他接著說:「政治應該是公共的和美好的」,「在制度文明方面,法律本身即是政治遊戲規則運動的結果。政治的文明本質決定著法律的文明和本質。離開對政治的關心而去談法治,得到的只能是任人宰割的悲劇結果。」

高智晟的政治識見反映了他不單是一位只懂法律技術規則和局限於法律架構內的普通律師。他明白真正能夠保障人權和法治的法律制度與民主憲政制度是互助、支持、保護,而兩者的運作是交織在一起,不可分割的。故他以更高的憲法精神和法治原則批判不公義的法規、法令和政策,亦不失其律師的專業身分和操守。除了有道德勇氣外,領導維權運動者應有一定的政治智慧和理念,包括對政治社會、法律、文化等關係的認識,這才有足夠的胸襟和魄力來承擔領導維權運動的重任,而高智晟正是當之無愧。

四、從另一角度來說,高智晟所推動的維權運動,雖有其深遠的政治意義,但這運動所要實現的最終目標和理想,是超越政治權力和黨派利益的,因為維權律師們不是要藉此打倒某一黨派或領導,更不是要借勢奪取什麼政治位置和權力。正是如此,維權運動雖在政治層面之中,但又是超越政治的一個人權覺醒運動;其所發揚的價值包括了「公義、人道、和平」,這正是任何文明法治和民主國家所擁抱的,亦是任何有專業精神的律師所應維護的核心價值。

五、最後,我必須提出一點,就是高智晟招致政府對他施以報復,勒令他停止執業一年的原因,一般相信是與他三次以公開信向胡錦濤要求停止迫害法輪功成員一事有關。高智晟發出公開信之前,曾對法輪功成員被酷刑殘害的投訴作過實地的調查後完成報告。

我們都知道法輪功在大陸不但被國家法律定為非法的邪教組織,而且法輪功學員曾在江澤民的統治下受到全國雷厲風行的打壓和迫害。今日法輪功和其學員在大陸被完全孤立和異化,普通人民雖目睹法輪功的悲劇和厄運,無人敢仗義執言,因恐懼受其牽連而避之則吉,這是何等悲涼的社會!但高智晟卻以無比的勇氣和熱情為社會最底層的「賤民」「公敵」申張正義,維護權益。他高尚的人格與炎涼社會中很多行屍走肉成為了鮮明的比照!

何俊仁
二○○六年三月十四日於香港

珍惜臺灣 關懷中國

魏千峰(臺灣律師)

自去年(二○○五年)底,臺北陸續舉辦多場記者會與研討會,聲援高智晟律師在中國北京的遭遇,其中今年二月十四日上午十一時假臺北臺大校友會館由臺灣律師界與人權團體主動召開聲援中國維權運動的記者會,最能代表臺灣律師界的心聲。作為一個臺灣律師,可能係身處環境不同,實在很難接受一位律師為宗教團體及其信徒辯護,竟然會受到政府當局的停業及監視。

的確,臺灣在過去近六十年來發生過「二二八」事件大屠殺、白色恐怖時期冤案及歷經四十年的戒嚴,人權受到重大侵害,司法不獨立,律師無法發揮現代社會中在野法曹的功能。但隨著一九八七年解除戒嚴與一九八八年報禁解除,臺灣各種社會力紛紛釋放出來,其中一九八九年起開始產生律師改革運動,律師界推動司法改革、律師自治,加上同時期各種憲政改革,已使臺灣能夠透過立法修正或司法判決逐漸落實憲法上基本人權的保障,成為多元民主開放的社會。在臺灣,只要律師願意撥出部分時間,他都可以隨時投入勞工、環保、消費者權利、女權及法律援助領域;在臺灣,若律師對時局或社會現象不滿,他可隨時投書到報章的民意廣場。他所獲得的回報是社會普遍的肯定與尊敬,而沒有人身的迫害或精神的威脅。

當然,臺灣的律師也會對未來的政局感到憂慮,也有事務所經營的壓力。但大體上,臺灣律師的精神是滿足的,物質是豐裕的。他可以從事喜愛的志業,也可以到世界各地旅行與玩賞。

場景換到中國,情形卻截然不同。由各種新聞媒體顯示,中國看似正以大國之姿崛起亞洲,經濟成長迅速,沿海地區頗為繁榮,令人羨慕。然而,究竟一般人民,尤其是律師,他是否尊嚴地經營其生活?觀近幾年來的中國律師雜誌,幾乎每期都討論著律師地位的卑微,刑事辯護律師與維權律師常受到司法當局起訴、判刑或逮捕,律師執行業務受到干擾,甚至迫害,那麼,所謂社會主義法治與中國《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究竟是怎麼回事?

本書包括的高智晟律師小傳〈琴心劍膽〉及其各篇著作,無疑是最佳的見證。在高律師小傳中,敘述其由陝北農娃到「十大律師」的歷程,深刻地道出在窮困環境中一位奮力向上的英雄男兒之行止,或許如高律師所稱「窮人的生命力極強」,所以他能在十四歲當年照顧斷腿的弟弟;也因為高律師對理想的堅持,他能夠在當兵三年後,一面賣菜,一面自修法律課程,取得律師資格;而難能可貴的,高律師執行業務時,並未成為收入豐碩的商務律師,反而幫助殘疾者、拆遷戶與法輪功學員,爭取其應有的權利,且往往是義務官司。此種在國家制度不張,猶能秉持悲天憫人的精神,知其不可為而為之地實踐人民基本權利的維護,委實令人敬佩。

眼尖的讀者或許會發現高律師實行其維權律師的使命,除本身對公平、正義的執著外,其夫人耿和女士的感情支持也是一大助力。耿女士與高律師相識於新疆的喀什十八團軍營,在這個軍紀嚴明的環境,她欣賞帶麻花、蘋果、鞋帶子、衛生紙給女兵的高智晟。耿女士描述高律師皮膚黑、又瘦又單薄,長得特難看,但人品佳,足足感動她十五年,於是後來兩人雙雙復原,各飛東西,也能在父母反對和相隔二千七百多里地,結婚成家。此種相互欣賞,使耿女士在高律師執行業務時,毅然支持高律師從事維權案件的工作。獲此紅顏知己,人生可謂不亦樂哉。

然而,高律師畢竟是一個懷抱法律人理想的知識分子,他思考的重心在於律師應當如何實踐自己的使命,法治作為一種目標,其精髓在於分權與制權,於是面對中國名目式的憲法,法律人應致力落實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及制約國家公權力對公民的侵害。他反省國家機器的運作是否失當,國家是否得不以非暴力方式解決爭議,而以開槍殺人掩飾真相,無須認錯。這些沉思與大開大闊的個性,使他選擇為中國當局最忌諱的法輪功學員辯護,發表致全國人大及胡溫公開信。此舉石破驚天,震撼宇內,必在青史留名。

如果說高律師上書胡、溫,造成中國當局不快,勿寧說,高律師是不惜以肉身試探社會主義法治的空間?又中國的社經變化,是否能夠包容法律人的體制內改革?

我一直在想一個問題:被稱為人權律師或勞工律師的我,若身處在中國,是否如高律師般地衝撞共產體制?我與臺灣一些律師朋友聲援高律師,是站在人權與律師同道立場憂慮其處境,還是感佩其大無畏的氣魄!

在臺灣,一九七九年「美麗島事件」軍法審判的辯護律師,今日已成為總統或行政院長;一介平民的我,身為律師,也能順利地推動勞工人權與其他人權。在中國,包括高智晟律師等維權律師,卻要面對停業,甚至起訴、判刑的命運。我有很深的感慨。

珍惜臺灣,關懷中國。

魏千峰
二○○六年三月十日於臺北◇ @

選自《神與我們並肩作戰》/博大出版http://broadpressinc.com/

責任編輯:李昀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related article
  • 神與我們並肩作戰,高智晟,維權
    自稱是執政的中共每分每秒都在提心吊膽,擔心有人去顛覆它的政權。這種提心吊膽已失態至不可理喻狀,它甚至相信,一些讓它恐懼者的身上具有了顛覆它政權的特異功能,這種特異功能有可能隨時發力,哪怕這個人半夜睡在床上!所以它就膽怯地二十四小時不敢眨眼地盯著你!
  • 神與我們並肩作戰,高智晟,維權
    人類戰爭史上,法西斯集團發動戰爭大多以搶掠為目的,但中(共)國政府發動對人民的戰爭其階段是有些異勢。戰爭大多是在野蠻搶劫完成後,受害公民企圖依法維權時打響。「太石村血腥暴力事件」「汕尾殺人事件」及山東省(當局)發動針對盲人陳光誠的戰爭其規律無不如是。
  • 神與我們並肩作戰,高智晟,維權
    二○○三年以來,不斷發生類似太石村及陝北油田事件般官員虐民的冷血事件,受到殘暴傷害的公民規律性地狀告無門,和平的抗爭必遭野蠻報復,中國的出路何在?中國人的出路何在?
  • 神與我們並肩作戰,高智晟,維權
    對中國公民而言,尤其對具有法輪功修煉者身分的中國公民而言,他們的人身自由甚至是生命,實際上是處在一種完全不能確定的、恐怖的風險狀態中,當當局感到有任何的「不安全」——有時根本就是一些官吏偶然的臆症發作——災難即會降臨。
  • 神與我們並肩作戰,高智晟,維權
    在當今中國社會裡,由於完全不受監督和制約,公權力的專橫與任性已完全發展成了一種日常性的政治生態。一些政府部門奉自我利益為圭臬,非法、野蠻劫奪公民的法律利益,成了一些政府部門的首要政治任務。以至在現實生活中製造出一起起按中國現行法律規則來衡量為荒誕不經的事件。
  • 神與我們並肩作戰,高智晟,維權
    從七月十二日始,針對盡早結束陝西省榆林市及靖邊縣三級地方政府非法、野蠻關押國內外著名維權律師「朱久虎」及其他「十一名涉油經營者」的局面,我及許志勇博士、滕彪博士、李和平律師一同抵陝北靖邊縣。
  • 神與我們並肩作戰,高智晟,維權
    上個月,我參加了幾十家媒體在北京友誼賓館召開的一個涉「圓明園防滲工程問題」的研討會,會後一記者問我此時想對政府說點什麼,「當今的政府不做事,是對中國公民的最大善舉。」我如是回答。
  • 神與我們並肩作戰,高智晟,維權
    長久以來,被人們視作安全的學校,現在也存在危險——危至奪人性命,且非偶然發生的意外。我在兩年時間內接下的、造成鮮活生命死亡的沉重事件即不下十起,這足應引起我們的警惕。
  • 神與我們並肩作戰,高智晟,維權
    被中外藝術界譽為媲美法國藝術家聚居地「蒙馬特高地」的廣州「小谷圍藝術村」已被廣州市及廣東省兩級人民政府的惡行摧毀。但,還未徹底摧毀。
  • 神與我們並肩作戰,高智晟,維權
    而祖祖輩輩居住、生活的房產,被那些與黑幫暴力無二致的官商合體者野蠻拆毀後,照舊的規律是,嚎啕依舊、狀告無門依舊。黃老漢一年來的遭遇完全印證之。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