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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秉鈞詐領助理費案 繳回犯罪所得獲判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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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12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陳秀媛台灣基隆報導)民進黨基隆市議員張秉鈞與父親、前市議員張錦煌被控詐領助理補助費案,基隆地院29日宣判認定,張秉鈞與父親共同詐領助理補助費,依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等罪,分別判處1年11月與2年徒刑,審酌2人犯後坦承犯行,且已分別繳回119萬餘元與962萬餘元犯罪所得,判緩刑5年。

前市議員張錦煌擔任議員期間,利用吳姓男子與陳姓男子當人頭,詐領助理補助費多年。張秉鈞當選後,沿用吳男、陳男當人頭助理,繼續詐領。自2009年7月到2022年3月間,累計約12年8個月間,利用吳姓、陳姓人頭助理分別詐領助理補助費962萬餘元與119萬餘元。檢方另查出,張秉鈞代表民進黨參選基隆市立委時收受100萬元政治獻金,未依法申報。檢方將張秉鈞與其父母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洗錢防制法與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起訴。法院審理期間,張秉鈞等3人均坦承犯行。

基隆地院合議庭認為,張秉鈞與其父親張錦煌、母親陳瓊茹等3人共同詐領助理補助費,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等罪,判處張秉鈞1年11月、褫奪公權4年,張錦煌2年,褫奪公權4年,陳瓊茹1年10月、褫奪公權4年,判處緩刑5年。審酌3人犯後坦承犯行,且已分別繳回119萬餘元與962萬餘元繳交犯罪所得,均獲判緩刑5年。

張秉鈞收受100萬元政治獻金,未依法申報部分,另被依犯政治獻金法判處4月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支付公庫80萬元,與服義務勞務120小時。

責任編輯: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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