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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周邊路口安全 大溪警偕婦女志工加強宣導

大溪警偕婦女志工加強宣導前合影。(桃園市大溪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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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05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大溪警分局15日上午7時許於上學時段前往轄內「田心國小」及「大溪國中」學生較為頻繁行經之交叉路口,加強汽機車用路人交通安全宣導及觀念提醒,針對行駛至路口時應注意「行車要停讓、行人有保障」、「路口慢看停」觀念,包含「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停」暫停讓行人穿越道的行人優先通行,以加強車輛駕駛人與行人守法觀念,共同落實交通安全。

婦女志工中隊長率領志工姊妹們,偕同交通組長、南雅派出所及交通分隊等同仁,透過路口持宣導指示牌及示警標語等方式,促使駕駛人養成行車停讓行人的習慣。
婦女志工中隊長率領志工姊妹們,偕同交通組長、南雅派出所及交通分隊等同仁,透過路口持宣導指示牌及示警標語等方式,促使駕駛人養成行車停讓行人的習慣。(桃園市大溪警分局提供)

大溪分局指出,婦女志工中隊長率領志工姊妹們,偕同交通組長、南雅派出所及交通分隊等同仁,透過路口持宣導指示牌及示警標語等方式,促使駕駛人養成行車停讓行人的習慣,呼籲務必當心留意行人交通及自身財產安全,期盼能有效降低事故發生及守法觀念。

婦女志工中隊長率領志工姊妹們,偕同交通組長、南雅派出所及交通分隊等同仁,透過路口持宣導指示牌及示警標語等方式,促使駕駛人養成行車停讓行人的習慣。
婦女志工中隊長率領志工姊妹們,偕同交通組長、南雅派出所及交通分隊等同仁,透過路口持宣導指示牌及示警標語等方式,促使駕駛人養成行車停讓行人的習慣。(桃園市大溪警分局提供)

大溪警分局再呼籲,提醒民眾行經路口應減速慢行,注意有無行人穿越及對向來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不分小型車、大型車,一律提高為最高額新台幣3,600元處罰(機車維持1,200元)、「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罰1,800元至5,400元,「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罰鍰均罰500元。◇

責任編輯: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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