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賂馬紹爾群島建「國中國」紐約華人獲刑3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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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05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51歲的商人陳宏(Chen Hong,又名Cary Yan,Hong Hui Yan)因賄賂馬紹爾群島共和國高級官員以通過有利於其商業利益的立法,16日在紐約南區聯邦法庭被判處3年半監禁。其助理周朝婷(Chaoting Zhou,音譯)今年2月已被判坐牢31個月。

根據該案的法院文件和公開信息,2016年至2020年期間,陳宏和周朝婷提出在馬紹爾群島(RMI)開發一個被稱為朗格拉普(Rongelap)環礁的半自治區域的想法,同時提供現金賄賂和其它激勵措施,試圖影響馬紹爾群島官員立法建立該區。

如果由馬紹爾群島立法機構頒布兩人的提議,將大幅改變朗格拉普環礁的法律,以吸引外國企業和投資者,例如降低或取消稅收和放寬移民法規。

當時,親台灣政府的馬紹爾群島女總統希爾達·海涅(Hilda C. Heine)政府反對設置該區。她批評該提案將把朗格拉普環礁變成中國的「國中之國」,沖擊馬紹爾的獨立性,並憂心該區可能會引發洗錢與販賣護照等問題。

由於該法案受到時任總統海涅的堅決反對,未能在國會過關。在陳宏和周朝婷兩人的賄賂運作下,海涅2019年在大選中失利。2020年3月20日,在陳宏及周繼續用賄賂和其它好處「激勵」下,新國會通過一項決議案,認可半自治區的概念,為該法案鋪路。

不過,稍後陳宏和周朝婷兩人就在泰國落網,去年9月被引渡至美國受審。去年12月初他們承認犯有一項共謀違反美國的海外反腐敗法(FCPA)罪名,FCPA最高可判處五年監禁。

Buchwald法官昨天在對陳宏判刑時表示,「毫無疑問,賄賂公職人員會破壞民主,作為總體威懾問題,認真對待此類犯罪很重要。法院做到了。」

陳宏和其35歲的助手周朝婷都憑借馬紹爾群島共和國簽發的護照旅行。根據認罪協議,非美國公民者在定罪服刑後可能會被強制驅逐出美國。

紐約南區聯邦檢察官威廉姆斯(Damian Williams)說:「對政府官員的賄賂侵蝕了對民主的信心,而政府官員被腐蝕的影響,無論是發生在美國還是在國外,都是全世界能感受到的。現在,被告已被追究其腐敗和非法行為的責任。」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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