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3年06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林宜君紐約報導)台灣留學生在紐約公共圖書館遭到無端攻擊的事件有了最新進展,紐約市警總局新聞辦公室(DCPI)發言人6月2日在回覆《大紀元時報》的信件中表示,攻擊黃姓留學生的嫌犯是39歲的瓦萊麗‧托利弗(Valerie Toliver),住址登記在布碌崙赫基默街(Herkimer Street),被控襲擊(assault)。
警方表示,27歲的受害者和朋友在曼哈頓五大道455號的尼亞科斯基金會圖書館內使用洗手間時,遭到嫌犯托利弗尾隨。嫌犯擊中受害人的後腦勺而造成撕裂傷,整起事件屬於無端攻擊。
紐約公共圖書館驚魂夜(上):台生在紐約公共圖書館遇襲濺血 嫌犯落網
兩週前,黃姓台灣女留學生在紐約公共圖書館(New York Public Library)的最大分館遭到無端攻擊。經館方向所有分館的保安公告凶嫌的形貌與描述後,凶嫌已在5月30日晚上6點25分落網。
曼哈頓區檢察官白艾榮(Alvin Bragg)辦公室華裔社區聯絡員蔡顯揚(Peter Tse)在得知此事後,向《大紀元》表示將會向仇恨犯罪組通報。區檢察官辦公室呼籲民眾,如果是仇恨犯罪或偏見事件的受害者或目擊者,可以致電以下專線,聯繫仇恨犯罪組:(212)335-3100。
駐紐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TECO)日前向黃姓留學生表示,紐約刑事法院法官在審訊托利弗後,已於5月30日將她無保釋放,並要求托利弗於6月16日上午9點必須出庭,否則法院將簽發逮捕令(warrant),任何紐約市警察均可予以逮捕歸案。
本報先前報導警方在報案單記錄留學生受到的是三級襲擊,屬於輕罪。雖然女性嫌犯已經落網,但有台僑猜測或許嫌犯會被當日釋放。消息證實後,不少台僑與黃姓留學生的友人都感到十分遺憾。
接獲圖書館保安報案的是紐約市警局(NYPD)的中城南分局(Midtown Precinct South),該分局管轄範圍涵蓋曼哈頓中城的商業區、辦公大樓、旅館業與關鍵的轉運站,如時代廣場、大中央車站、賓州車站、麥迪遜廣場花園、韓國城和曼哈頓購物中心廣場。
根據市警局中城南分局最新公布的報案數據,從今年1月截至5月21日,當局接獲的重罪襲擊(felony assault)數量為196件,比2年前增加44.1%,比13年前增加了157.9%;輕罪襲擊的報案數則有389件,比2年前多了20.1%,比13年前多了60.1%。
中國女孩也差點在館內遇襲
近3年來,紐約市的地鐵與公園屢傳治安危機,而台灣留學生在紐約公共圖書館遭到攻擊流血的事件發生後,更讓外界對紐約市的公共安全再度畫上問號。有中國女孩向《大紀元》表示,她也差點在圖書館遇到暴力事件。
26歲的莉亞(化名)去年底逃出中國,在紐約市落腳半年多。她平時在旅館打工賺取生活費,有空時就到紐約公共圖書館學習,希望有天能考取律師執照,實現美國夢。
就在今年4月,莉亞在紐約公共圖書館位於第五大道42街的總館內,差點成為無端攻擊的受害者,讓她不得不放棄進去圖書館學習的機會。
「我要離開(總館)廁所時,就看到有一個女的在洗手臺前面,好像在剪頭髮。但她非常、非常臭,臭到我差點要把我吃的東西吐出來了,所以我的表情當時很難看,她也看到了。我感覺到她很生氣,我可能下一秒就要被打了。」莉亞說。
意識到情況不對,莉亞立刻貼著牆壁跑開,並迅速離開圖書館。但她當時沒有向館方反映,「因為我覺得講了也不會有用」。
這不是莉亞第一次在圖書館內遇到惱人的情況。一名疑似有心理健康問題的民眾曾在館內大吼大叫許久,館內職員沒有反應,等到這人第二次大叫時,才有保安出現把他帶走。
「圖書館就跟地鐵一樣不安全,我已經不再進去學習了,借了書就立刻走人。」莉亞說。身材嬌小的她,平時隨身帶著防狼噴霧。
對於莉亞的遭遇,紐約公共圖書館此前在聲明中表示,「如果讀者沒有向工作人員報告該事件,我們不會有任何記錄」。
「紐約公共圖書館分館內發生暴力或暴力威脅都是完全不能接受的。如果有人感到不安全,我們鼓勵民眾向保安團隊報告這些事件。」聲明寫道。
旅美多年僑胞嘆無處安全
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僑務諮詢委員于金山(Justin Yu)移民美國生活已有半世紀,曾兩度擔任紐約中華公所(CCBA)主席,目前是紐約民主黨65D區的男性領袖。得知台灣留學生在公共圖書館遭到攻擊,他感嘆:「紐約市沒有任何一個地方是安全的!」
「在教堂領聖餐時,有人一轉頭,錢包就不見了。」于金山提醒在紐約生活要注意不要與人有眼神接觸,因為一旦對到眼,很可能會惹禍上身。
行政院青年諮詢委員會委員蔡璧徽(Sylvia Tsai)是名執照律師,她當年也是在紐約留學後,在當地落地生根。針對這起事件,蔡璧徽呼籲外界不要責怪受害者,因為任何人在紐約市,不分族裔膚色,都可能遭遇無差別攻擊。
萬一受到攻擊,蔡璧徽提出以下幾點建議,提醒受害者捍衛自己的權益:
(1)報警立案。因為受害者的報案數據,都會是政府或警局未來制定政策時的參考依據。此外,曼哈頓檢察官辦公室日前正式指控一名在1個半月內,至少襲擊6名亞裔紐約人的29歲女子涉嫌犯下「仇恨犯罪」,罪名成立的關鍵就在於檢方握有充足的證據。
(2)向警方求助。蔡璧徽表示,雖然紐約警察沒辦法告訴受害者怎麼打官司,但以受害者想向圖書館調閱監視器畫面這件事來說,受害者也可以向警方詢問如何得到監視器畫面,警方也能提供一個方向。
(3)委託律師。蔡璧徽指出,這是最快的途徑,因為律師不僅清楚應該從何入手,而且律師本身也會有足夠的資源去處理問題。以圖書館要求受害者出示傳票或令狀才能提供監視器畫面為例,這其實需要律師提出訴訟,向法庭提出要求。
蔡璧徽表示,受害者在委託律師前,除了會有費用上的考量,也需要直面精神創傷,釐清案件需要什麼樣的律師?而提出訴訟的目的是希望獲得賠償、引起社會關注或是讓事發地的圖書館正視整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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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鄭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