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反送中運動 坐冤獄3個月

港少年政治犯控教育權利被剝奪

控訴監獄假上課 遭學校拖延回校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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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08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畢拿英國採訪報導)《逃學威龍》、《復仇者聯盟》、《算死草》等經典電影,對於張凱傑來說,不是享受餘暇的節目,而是剝奪他接受教育權利的工具。張凱傑2020年16歲時被控縱火等罪,在8月被捕及被拒保釋,還香港押壁屋懲教所近3個月。他憶述期間申請上課,課堂導師卻每一堂都播電影。到他成功獲保釋打算回校上課時,再遭學校不斷拖延,懷疑因自己曾參與反送中抗爭被針對,令他有感被剝奪接受教育的權利。他最後在2022年由法庭裁定罪名表證不成立,當庭釋放,但已經失去在學校接受教育的機會。

張凱傑向本報回顧,在2020年8月初因案被還押,當時感到在無證據下被捕及還押,覺得無助。他在獄中是少有未被定罪而還押的參與反送中運動的少年政治犯。據他所知,自己是當時在壁屋唯一申請上課的少年政治犯,獲安排與約20人同班。課堂不分程度,當中年紀比他小兩年至大幾年的都有,課堂每週上兩、三日,每日約兩小時,只有中文及數學課,都是同一導師任教。

他憶述,要上課的同學會在約下午3時集合,由懲教人員帶領到達上課地點點名後,導師進入課室,懲教人員就會離開。之後固定在一個小時後回來再點名,再離開,直到課堂在之後一個小時完結時才再回來,安排學生離開。張凱傑說,導師每一堂開始、懲教人員離開後,就會上疑似盜版網站,開始播放電影。到中段懲教人員即將巡視的時間,就會拉高屏幕,在黑板上寫上文章或數學公式,學生就要放紙張到桌上,「扮上緊堂,導師就扮講緊嘢,做給懲教(人員)看」(假裝正在上課,導師就假裝在講話,做給懲教(人員)看)。

他補充,導師疑是外聘的導師,並非懲教署人員。

上課「天天看電影」 屬「公開的祕密」

張凱傑稱上課時「天天看電影」,正式上課則「一天都沒有,一次都沒有」,自己看了很多以往未看過的電影,「天天(播放的電影)都不同,除非上次(播放)《復仇者聯盟》(片長)兩個多小時,一天看不完,下次會再接著看」。

同班同學反應如何?張表示他們未必每個人都是政治犯,他們申請上課「都是為了看電影」,並稱此是壁屋青少年犯人間「公開的祕密」。他表示,原本申請上課是想不要荒廢學業,但沒有想過「完全沒有課程可言」。他批評懲教署監管不力,剝奪他接受教育的權利。

懲教署:並非事實

本報就張的情況詢問懲教署,署方強調並不會在學習班課堂上安排與學習無關的活動,相關情況並非事實。

本報亦問懲教署,歷來有無發現有同類事件、有無方法評估還押的未成年學生的學習進度、對導師有何標準、有無機制確保被還押的未成年者接受教學的質素、有無機制處理學生投訴,懲教署回覆時,僅附上該署網站「懲教知多少,」網址,提到還押在囚人士在懲教院所內繼續學業的資訊,但當中並無資料對應上述問題。

保釋後回校遭隔離「好像坐牢」

原本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的張凱傑,被捕是正值中四升中五的暑假,到2020年11月獲保釋。他說與母親翌日回校,提出復課,校方派出一名主任解釋會安排,又提出他重讀中四,自己當時接受,但校方一直沒有安排他上課:「(校方)口頭上歡迎我回來,但回來就(安排我)一直在圖書館自修,自己做什麼都可以」。

他說,自己幾天以來在圖書館的一個房間內「不知做什麼,拿手機出來按亦沒人理我」,但期間他的行蹤受到一名不知身分的教職員監視,如廁時亦跟他到廁所,令他未能接觸其他師生,「不給我接觸任何人,不給我上班房(教室)」,「好似坐牢」。

張凱傑在3、4日後就向校方表明,如果日後會校仍然只能在圖書館「自修」,就不再回校,到翌日學校仍然堅持要他往圖書館,當時張再問是否不能正常上課,對方回應「要安排」,張不滿,隨即離開。

申請復課遭拖延 無奈放棄

不過他之後亦一直詢問復課安排,如是者經過半年到2021年4月,校方稱「沒有合適的課程給到我」,自己唯有放棄。他之後準備案件開審,並從事兼職及學紋身。

張凱傑批評校方「未審先判」、「歧視政治犯」,但自己當時人單力薄,不知道如何找其他人求助。他並說,自己作為「零針人士」,因當時政府對進入校園人士的疫苗安排,沒有找其他學校。

張憶述,自己在2019年反送中運動時,曾經在校內宣揚抗爭訊息,並呼籲同學罷課,開始遭校長針對。在11月「理大圍城」期間,他身處理大未能離開,後來當局准許校長到理大內陪同自己的學生在登記後離開。張稱當時校長有進入校園,但見到他後卻用粗言罵他,又形容他是「暴徒」,「別想我接你走!」,拒絕接走他,後來張在其他青衣區的校長陪同下才能離開。

校方截稿前無回應 教育局:已提醒學校

張凱傑說,即使如此,從沒收到學校通知自己被開除學籍。

根據《學校行政手冊》,學校必須在學生連續缺課的第七天,向教育局申報學生缺課個案。本報就張的情況詢問教育局,局方回應,如得悉有學校延誤申報或未有按規定申報懷疑缺課個案,會主動調查及嚴肅跟進。

局方又指,於2020年得悉有關事件後,已即時向學校了解及跟進,包括提醒學校學生接受教育的權利及為學生提供適切的支援。局方並指,據悉,學校當時已啟動危機小組跟進事件,亦安排輔導人員支援有需要的學生。教育局會繼續與學校保持聯絡,提供適切意見。

張凱傑就教育局的回覆,回應自己完全不知道有「危機小組」,直指「不清楚這個危機小組對於我復課安排有什麼幫助,連最基本的要求回到課室上課最終也不了了之」,又指當時校方在他頭兩日回校時,安排社工跟他傾談,但張稱那些對話「無什麼意義」,只是了解他的情況,自己亦表明不需要額外輔導,只希望能夠正常上課。

本報亦問教育局,有無指引處理保釋期間的學生復課的安排。局方回應有清晰指引,列出學校在處理學生行為問題時的一般原則,認為校方的懲罰應具有教育意義,在任何情況下,學校人員在維持紀律的同時,應顧及學生的自尊、接受教育的權利、個人差異和生理、心理及精神健康狀況,並須符合現行法例。

教育局稱,在支援懷疑涉及違法行為的學生時,建議學校盡早為學生制定個人化的訓輔計劃,「加強教導他們正確的價值觀和正面思維,以及與人相處應有的態度等,並與家長保持緊密聯絡,適當地處理學生的行為情緒問題」。

本報就張的情況詢問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但到截稿前未獲回覆。

未能復課 打斷生涯規劃

張凱傑稱,在學時與同學關係好,對不能再與同學上課感到失落,但與校方僵持期間仍然有與同學聯絡、打球、吃飯。他說,在高中課程選修體育,有興趣讀下去而且成績不差,打算將來修讀體育相關科目並從事相關職業,不過未能復課的事件打斷他的計劃。

張在2022年5月獲法庭裁定「蓄意縱火」、「刑事損壞」和「管有攻擊性武器」共3罪表證不成立,毋須答辯,獲當庭釋放。之後他離開香港到英國申請難民庇護,現時正申請讀英文,又希望延續他的紋身行業工作。

聯合國指出,每一名兒童(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都享有學習的權利。張凱傑的經歷,在今年初聯合國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委員會審議香港情況時,由英國港人團體「蘇格蘭香港人」向委員會提交報告,指出港府未有能監督確保監獄中的教學質素,剝奪未成年囚犯受教育的權利。報告並提到學校任意無限期停課及學生缺席時不聯絡學生,港府任由事件發生。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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