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頭條新聞》辱警司法覆核上訴 九個月內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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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09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張瑛瑜香港綜合報導)通訊事務管理局2020年裁定港台《頭條新聞》節目,在當年2月播出的一集,內容侮辱警方等的投訴成立。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及香港記者協會提出司法覆核,尋求推翻裁定。高等法院原訟庭2021年裁定部份勝訴。雙方上訴,上訴庭首席法官潘兆初、副庭長關淑馨、法官區慶祥昨早聽取雙方陳詞後,將在9個月內頒布書面判詞。

通訊局2020年裁定該集《頭條新聞》中,「驚方訊息」由藝人王喜裝扮成警務人員,從大型垃圾桶中出場,完結時返回大型垃圾桶內,是令整個警隊受到污衊和侮辱;又認為當中提到警員疫情期間「唔使行咇」(不用徒步巡邏),未有確保言論真確。原訟庭2021年認為,警員不「行咇」(巡邏)只是在部份警區出現,港台沒有盡力確保「驚方訊息」內容準確,又認同通訊局關於此環節的裁定正確。

但另一方面,通訊局就「無品芝麻官」環節提到「衙差(警察)就大把有得剩(口罩)」,認為是暗示警方囤積口罩。不過原訟庭認為,通訊局未有證據證明上述資料不正確,亦未能證明港台未有盡力去證實資料的準確性,故認為局方在此部份的裁決並不穩妥。

雙方的上訴昨日開庭。代表港台工會及記協的大律師譚俊傑表示,港台已提供足夠的剪報及電視新聞片段,證明警方的口罩有餘是事實。至於指警方口罩「大把有得剩」,是誇張的表達手法。

至於警員「唔使行咇」(不用徒步巡邏)言論,譚俊傑指是針對個別警區的安排,並非指警方全面取消徒步巡邏。他有提及港台曾經兩度邀請警方受訪但被拒,故港台並不應被裁定沒有確保節目包含多方面意見。◇

責任編輯: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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