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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亞綸與耀樂達成和解 金額保密不透露

炎亞綸與耀樂達成和解 金額保密不透露
炎亞綸2022年3月18日在台北出席首映記者會資料照。(黃宗茂/大紀元)
2024-03-11 22:02 中港台時間|03-13 05:4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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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3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馬維芬報導)藝人炎亞綸因被網紅耀樂控告,在其未成年期間涉嫌拍攝、無故持有少年性影像,全案經士林地檢署偵查後,依前述二罪起訴。今(11)日士林地方法院三度開庭,雙方均到庭,並於庭前先行調解,雙方終於達成和解。

炎亞綸於下午3點55分才進入法院。開庭後,炎亞綸受訪時表示,今天就是雙方以最大的誠意,達成一個雙方滿意的結果。記者追問:「有達成滿意的結果嗎?」炎亞綸則回應「有」,不過金額他不方便透露。

而在稍早一步離開法院的耀樂,在開完庭後受訪時表示,整個案件已持續好一陣子,只希望這案件可以盡快落幕,「希望可以回歸正常的生活,謝謝大家關心」。而對於記者提出「是否想要原諒炎亞綸嗎?」這一問時,耀樂沒回應,隨即搭上計程車離去。

全案源於耀樂去年6月指控炎亞綸,涉嫌強制性交,還偷拍私密影片並外流;全案經士林地檢署數個月偵辦,依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2罪持有、拍攝部分起訴,妨害性自主及偷拍部分則不起訴。

士林地方法院於去(2023)年12月21日首度開庭,雙方皆到庭。炎亞綸當時庭訊後表示,「會盡最大誠意跟努力,讓彼此雙方條件滿足和解狀況」;耀樂則是心情沉重,表示會尊重司法判決結果。

2024年1月29日,士林地方法院又再度傳喚炎亞綸出庭,耀樂並沒有被傳喚。

炎亞綸當時面對媒體時表示,「幾件事情澄清一下,強制性行為跟偷拍,檢察官已經都不起訴了,所以我希望未來不管是媒體、網友都要斟酌用字,因為最近剛好比較熟悉法律工具,請給我的人生一個開口,沒有做的事情不要加在我身上。」

今日第三度開庭,炎亞綸庭後明顯輕鬆許多,對於有媒體報導他「大遲到」,他忍不住抱怨一下,「真的要跑這個線的,居然說我遲到,你們自己要做一點功課啦!就這樣。」隨即上車離去。

責任編輯:辛幼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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