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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州規劃法改革 加速推進可再生能源項目

從4月1日起,已準備就緒的可再生能源項目將有資格通過發展促進計劃(DFP)下的加速規劃途徑得以推進。圖為屋頂太陽能板。(Foto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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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3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凡真墨爾本編譯報導)維州的規劃法將進行徹底改革,以減少推行可再生能源項目的繁文縟節,並剝奪反對組織「別在我後院」(not-in-my-backyard,簡稱NIMBY)在維州民事與行政仲裁庭(VCAT)中擱置申請的權利。

據《太陽先驅報》報導,從4月1日起,已準備就緒的可再生能源項目將有資格通過發展促進計劃(DFP)下的加速規劃途徑得以推進。

此途徑將把所有新的可再生能源項目視為「重大經濟發展」,並取消規劃小組程序和NIMBY運動中的VCAT上訴權。

自2015年以來,超過五分之一的可再生能源申請最終面臨著VCAT審理的局面。

3月14日,維州州長艾倫(Jacinta Allan)在澳洲經濟發展委員會(CEDA)行業午餐會上發表講話時表示,這一變化將確保反對意見不會在VCAT遭到「擱置」。

「現行制度意味著一些重要項目可能會被擱置數年以尋求批准」,她說,「這會延誤建設並阻礙投資。這種『一切照舊』的項目開發方法已經不再有效。」

這一變化意味著,從提交完整的可再生能源項目申請之日起,可在四個月內落實決議。規劃廳長基爾肯尼(Sonya Kilkenny)表示,平均申請處理時間為134天。

「最終必須呈至VCAT的申請,可能會增加九個月(的審理時間),在某些情況下,(也許需要)兩年、三年、四年。」她說。

艾倫表示,社區的意見將繼續受到保護,但耗時和反覆的延誤將被杜絕。她還透露,目前正在醞釀的可再生能源項目投資價值約為900億澳元。「維州的下一個大型建設項目將是可再生能源轉型。」她說。

電力公司Pacific Blue首席執行官卡波莫拉(Domenic Capomolla)認為,政府的清潔能源目標「非常雄心勃勃」,而改革將意味著該行業「更有可能」達到基準。

責任編輯: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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