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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州规划法改革 加速推进可再生能源项目

从4月1日起,已准备就绪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将有资格通过发展促进计划(DFP)下的加速规划途径得以推进。图为屋顶太阳能板。(Foto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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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3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李凡真墨尔本编译报导)维州的规划法将进行彻底改革,以减少推行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繁文缛节,并剥夺反对组织“别在我后院”(not-in-my-backyard,简称NIMBY)在维州民事与行政仲裁庭(VCAT)中搁置申请的权利。

据《太阳先驱报》报导,从4月1日起,已准备就绪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将有资格通过发展促进计划(DFP)下的加速规划途径得以推进。

此途径将把所有新的可再生能源项目视为“重大经济发展”,并取消规划小组程序和NIMBY运动中的VCAT上诉权。

自2015年以来,超过五分之一的可再生能源申请最终面临着VCAT审理的局面。

3月14日,维州州长艾伦(Jacinta Allan)在澳洲经济发展委员会(CEDA)行业午餐会上发表讲话时表示,这一变化将确保反对意见不会在VCAT遭到“搁置”。

“现行制度意味着一些重要项目可能会被搁置数年以寻求批准”,她说,“这会延误建设并阻碍投资。这种‘一切照旧’的项目开发方法已经不再有效。”

这一变化意味着,从提交完整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申请之日起,可在四个月内落实决议。规划厅长基尔肯尼(Sonya Kilkenny)表示,平均申请处理时间为134天。

“最终必须呈至VCAT的申请,可能会增加九个月(的审理时间),在某些情况下,(也许需要)两年、三年、四年。”她说。

艾伦表示,社区的意见将继续受到保护,但耗时和反复的延误将被杜绝。她还透露,目前正在酝酿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价值约为900亿澳元。“维州的下一个大型建设项目将是可再生能源转型。”她说。

电力公司Pacific Blue首席执行官卡波莫拉(Domenic Capomolla)认为,政府的清洁能源目标“非常雄心勃勃”,而改革将意味着该行业“更有可能”达到基准。

责任编辑: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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