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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製平面印刷用版材 台財政部認定存在傾銷

2024-03-18 16:44 中港台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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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3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灣報導)針對台灣太普高精密影像股份有限公司(太普高)申請,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平面印刷用版材反傾銷調查案,中華民國財政部公告完成傾銷事實認定結果,中國大陸涉案廠商確有傾銷情況。

中華民國財政部關務署說明,財政部於2023年12月1日公告初步認定結果,並自同月7日起,對涉案貨物臨時課徵反傾銷稅,適用稅率為11.46%至76.89%不等。

因相關傾銷差率已變動,關務署表示,已通知各關自3月18日起,依最後認定的傾銷差率臨時課徵反傾銷稅。如本案最終核定無須課徵反傾銷稅,納稅義務人就本案公告開始臨時課徵日起至4月6日止提供的保證金,將依相關規定辦理退還溢繳或已納款項。

中華民國關務署進一步表示,後續調查部分,財政部已依據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第14條及第16條規定,通知經濟部繼續完成傾銷是否損害中華民國產業的最後調查認定,並評估本案對國家整體經濟利益的影響。

中華民國關務署說,經濟部應於接獲財政部通知的翌日起40日內,作成前述最後調查認定;財政部應於接獲經濟部通知的翌日起10日內,提交關稅稅率審議小組審議是否課徵反傾銷稅。

責任編輯:葉祡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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