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證據呈堂 印度名菜「黃油雞」法律戰升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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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5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李言綜合報導)印度著名美食黃油雞(Butter chicken,台灣稱奶油咖哩雞)因起源問題引發官司,並成為全球關注焦點。據路透社報導,目前,隨著新的相關證據的出現,這場法律戰變得更加激烈。

自1月份以來,兩家印度連鎖餐廳一直在德里高等法院爭吵不休,雙方都稱自己是這道菜的發明者。

老牌名店莫提‧瑪哈爾(Moti Mahal)連鎖餐廳表示,它被公認為是這道咖哩雞的唯一發明者,並要求其年輕的競爭對手達雅加尼(Daryaganj)連鎖餐廳不要再以發明者自居,並支付24萬美元的賠償金。

莫提‧瑪哈爾表示,其創辦人古傑拉爾(Kundan Lal Gujral)於20世紀30年代在白沙瓦(現位於巴基斯坦)的一家餐廳發明了這道奶油菜餚,並在1947年印度和巴基斯坦分裂後,將黃油雞的做法帶到新德里,隨後成為莫提‧瑪哈爾餐廳的合夥人。

達雅加尼在路透社看到的一份新的642頁反訴文件中表示,「(原告)黃油雞發明的故事聽起來不可信」,其目的是誤導法院。

達雅加尼表示,其創始家族已故成員雅吉(Kundan Lal Jaggi)在之後落戶德里的莫提‧瑪哈爾餐廳掌廚時發明了這道引發爭議的菜餚,而他來自白沙瓦的朋友兼合作夥伴古傑拉爾只負責營銷工作。

古傑拉爾和雅吉分別於1997年、2018年去世。

非公開文件中的證據包括一張20世紀30年代的黑白照片,照片中是這兩位朋友在白沙瓦時的情景;1949年兩人就莫提‧瑪哈爾餐廳的合夥協議;雅吉搬到德里後的名片和他2017年談論這道菜起源時的影片。

達雅加尼在訴狀中說,憑藉朋友之間的合夥關係,「雙方都可以聲稱他們各自的祖上發明了這些菜餚」,並稱這場糾紛為「商業競爭」。

法官將於5月29日審理此案。

世界「最佳菜餚」之一

黃油雞用番茄醬作為湯底。雞肉很嫩,浸透著西紅柿的酸味和溫和的甜味。加入全脂牛奶和黃油後,由於富含脂肪和奶油的味道,這道菜的諧和度得到有效提升。

綜合媒體報導,黃油雞不僅在印度人人皆知,而且名揚海外。烹飪這種雞使用的奶油咖哩香味濃郁,在美國被用來做披薩,在加拿大被製成肉汁奶酪薯條配料,在澳大利亞被製成餡餅餡料。

據悉,黃油雞在TasteAtlas的世界「最佳菜餚」名單中排名第43位,被近40萬用戶評為排名第二的印度食物。

莫提‧瑪哈爾餐廳成立於1947年,曾招待過印度首任總理尼赫魯和美國前總統尼克松。

這家連鎖餐廳採用特許經營模式,在全球擁有100多家門市。它的黃油雞菜餚在新德里的起價為8美元,在紐約的售價為23美元。

達雅加尼於2019年開業,其黃油雞售價7.5美元。該公司擁有10家門市,大部分位於新德里,並計劃擴展到印度其它城市和曼谷。

在長達2,752頁的印度訴訟中,莫提‧瑪哈爾餐廳指責達雅加尼「全方位抄襲」,餐廳外觀和環境氛圍一律照搬。

達雅加尼則用有待法官審查的餐廳內部照片進行反駁,稱莫提‧瑪哈爾抄襲了其「地磚設計」。

責任編輯: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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