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宥勝涉強制猥褻一審判刑8個月 二審後再度致歉

宥勝涉強制猥褻一審判刑8個月 二審後再度致歉
藝人宥勝(右)遭指控性騷擾,台北地檢署2023年11月間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宥勝,台北地方法院9日下午開庭審理,宥勝出庭應訊資料照。(中央社)
2024-09-25 16:10 中港台時間|09-25 23:0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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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9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馬維芬綜合報導)男星宥勝被控2016年以跨坐方式,對1名女員工強吻、摸胸等行為,被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台北地院一審判處宥勝8個月徒刑。全案上訴,昨(24)日高等法院開庭,事後宥勝也在社群上再度道歉。

去年宥勝被爆出曾在2016年假藉借廁所名義,進入女員工家中,不僅跨坐在女員工大腿,還有舔耳、摸胸等行為,被檢察官依強制猥褻罪起訴。

宥勝雖然坦承犯行,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審酌宥勝於本案案發時為具有名氣之演藝人員,具備一定媒體關注度,與女員工間有上下從屬關係,卻利用女員工對他的信任對其強制猥褻,嚴重侵害女員工性自主決定權及身體控制權。

今年5月,台北地院審結,決定依強制猥褻罪對宥勝判不得易科罰金之刑8個月,可上訴。

全案上訴後,昨(24)日高等法院首度開庭,被害人由律師代表出庭。庭後,宥勝雙手合十鞠躬,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自己會深切地悔改、反省,並隔空向被害人道歉,說「對不起」,希望能和解,並獲高院判緩刑。

事後他也在社群平台(點這裡)寫下道歉文,文中除了向受傷的女性致歉,並說:「案情之事我未來將不會再提起,一切交由司法做最後裁定。再次對自己過去的錯誤深深致歉,我將持續深刻反省,並回饋社會,永遠悔改」。

責任編輯:劉宇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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