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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霸凌如幫派行刑 議員揭受害者被迫轉學

市議員林祈烽3日在議會強調,近期校園霸凌似乎惡化成「幫派行刑式」手段。(黃玉燕/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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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5年10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近日社群網站傳出幾則校園霸凌影音,引發社會震驚關注。市議員林祈烽3日在議會強調,近期校園霸凌似乎惡化成「幫派行刑式」手段,而現行制度只顧加害者的受教權,卻忽視受害學生的安全及尊嚴,最後只能被迫轉學自力救濟,反觀加害人卻能繼續留在原校,讓社會大眾無法接受。

近日網傳新竹某高中生疑似被校外人士持鋁棒毆打,及新北某國中女學生在樓梯間遭圍毆的影片,兩起校園暴力事件引發社會震驚。林祈烽在議場上播放,並提醒市府,未來類似案件有可能在台中重演,呼籲教育局應針對校園安全提出有效防制作為。

林祈烽指出,台中市校園霸凌通報數持續上升,2022年175件、2023年274件,去年再增至334件,累計三年共783件,調查成立53件、占比不到一成、僅6.8%。觀察通報類型,以言語霸凌90件最多,肢體霸凌88件、關係霸凌45件,肢體霸凌比2023年增加26件,凸顯霸凌問題多元且嚴重。

林祈烽批,多數案件無法成案,導致受害者求助無門,最後只能選擇轉學逃避。他強調,現行教育制度,學校無法強制要求加害學生退學,或輔導轉學,即便案件成立,僅能安排輔導課程或心理治療,對受害學生處境毫無改善。

林祈烽指出,以過去處理多起校園霸凌案時發現,許多受害者在求助無門後,不堪心理壓力被迫轉學,而加害人卻繼續在原校原班,甚至不用轉班,只是將座位調整,坐離受害者遠一點。他批,這種做法既無法保障受害者,也讓其他同學及教師暴露在威脅中。

他呼籲市府應立即擬定「特別安置計劃」,對於情節重大、霸凌案件成立的加害人,必須輔導轉學或安置至專業機構。

教育局長蔣偉民答詢,若兩造發生衝突,依據《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38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必要時,得對當事人施予抽離或個別教學、輔導,學校並得暫時將當事人安置到其它班級、或協助當事人依法定程序轉班」,隔離是較好的方式。◇

責任編輯:黃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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