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12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旻洲台灣台北報導)隨著現代戰爭型態不斷轉變,國軍的戰鬥部隊勤務加給對像也在調整。國防部長顧立雄1日表示,行政院目前有定義戰鬥部隊內涵,包括直接與敵軍作戰或協同作戰並提供戰鬥支援,但現代作戰類型已漸漸朝聯合作戰型態發展,在此概念下確實必須全面性檢討戰鬥部隊定義。
國防部今年4月通過新版「戰鬥加給」與「志願役加給」調整制度,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加碼「志願役加給提高至3萬元」並三讀通過,但行政院因「齊頭式加薪」有所疑慮並聲請釋憲,國防部並未納入2026年度預算編列。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1日邀請顧立雄專案報告「軍人薪資待遇結構現行作法檢討及未來調整規劃」,並備質詢。
被問到戰鬥部隊勤務加給議題,顧立雄表示,按照軍人待遇條例,「本俸」屬於軍公教一體待遇,各階級俸給、俸點與軍公教連動且有衡平性規範,因此「加給」才會出現軍人條例中,會依照危險性、技術性、高專業性、高繁重性等職務提高加給、留住人才,若每名官兵薪資相同,就會有「既然薪水一樣,為什麼要挑危險工作做」,因此國軍設計薪資待遇時均有整體考量。
顧立雄說,行政院目前有定義戰鬥部隊內涵,包括直接與敵軍作戰或協同作戰並提供戰鬥支援,但現代作戰類型已漸漸朝聯合作戰型態發展,在此概念下確實必須全面性檢討戰鬥部隊定義。
顧立雄也坦言,現行戰鬥部隊的定義仍維持在「連級」,但現代作戰都是例如營級的聯兵營,裝甲旅亦是戰鬥部隊,因此會再與行政院討論戰鬥部隊的定義。
立委王定宇則認為,齊頭式的加薪大家都很開心,但對國家安全未必是好事,應精準投放所需之處。例如,若海軍陸戰隊編現比低則提高加給;飛行員座艙比低則研議每年均有續服獎金;讓連級、營級士官長都有戰鬥加給,而不是僅只有連級。
政府定義的「戰鬥部隊」,主要是直接與敵軍從事作戰的部隊,或者協同主戰部隊提供戰鬥支援者。國軍針對二種對象發放「戰鬥部隊勤務加給」,第一類型主要為陸軍步兵、砲兵、裝甲兵、海軍艦艇、海軍陸戰隊、空軍防空飛彈指揮部、憲兵202指揮部所屬連級單位,每月可多領5000元;第二類型單位則是第一類型單位所轄營部連,每月可多領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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