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05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袁世鋼台灣高雄報導)中國一名李姓男子2023年9月間從中國福州搭乘漁船出海,在台灣海峽上換乘坦尚尼亞籍貨輪「祥運輪」,並隨之於同年10月7日進入高雄港內,再透過一名黃姓國人安排,搭小船前往旗津住在某民宿內,玩了1個多月後才向移民署自首,遭判處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李男於2023年9月間經由綽號「小陳」的中國人士介紹,從中國福建省福州市搭乘漁船出海,途中換乘停泊在台灣海峽上的「祥運輪」,後於同年10月7日隨之進入高雄港內。由於「祥運輪」機舵故障即將進行船隻拆解作業,李男遂與透過「小陳」媒介綽號「威廉」的黃姓國人接洽,搭乘小船至旗津,並住在當地民宿。
李男玩了1個多月後,於同年11月13日自行前往內政部移民署高雄港國境事務大隊自首。高雄地院認定,李男犯《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未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罪;考量他主動自首,且於警詢及檢方偵查時都坦承犯行不諱,在台也無前科,因此予以減刑,判處他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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