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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老農津貼排富條款多年未修正 立委籲納自我調節機制

立委郭國文(左)「保障農民權利 老農津貼排富條款應與時俱進」記者會。(宋碧龍/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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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5年05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常懷仁台灣台北報導)針對老農津貼排富條款多年未修正一事,立委郭國文、林俊憲22日舉行記者會指出,雖然農業部也有意願修法,但卻主張與8項社福津貼一同修正,導致修法速度緩慢,並認為應納入老農津貼的自我調節機制,可以一樣每4年依照物價調整。

林俊憲表示,老農津貼從民國101(2012)年發放7000元後,當年物價指數已從92.38漲至1132024)年的106.59,成長15%,因此老農津貼也因為有隨物價調整的自我調節機制,所以去年發放金額來到8110元。

林俊憲表示,根據內政部公告地現值總額,100(2011)年全台平均值為每公頃20,502千元,113(2024)年則為36,295千元,增幅高達77%,但排富條款的門檻卻未調整,依舊是民國100(2011)年制訂的農業外個人所得50萬,不動產價值超過500萬,土地400萬。

林俊憲認為,若依照目前的房、物價水準,排富門檻應該調高至農業外個人所得60萬、不動產800萬、土地600萬,較能符合現實狀況,且應該納入類似老農津貼的自我調節機制,可以一樣每4年依照物價調整。

郭國文強調,農業部雖然也有意願修法,卻主張跟8項社福津貼一同修正,導致修法速度緩慢。社福津貼是基於社會救助,照顧弱勢的目的,與老農津貼作為農退完善之前,農民退休金的概念不同,不應綁在一起。

郭國文主張,農業部應優先針對老農津貼排富條款進行修正,避免再有老農因不合理的排富標準,少掉一個月八千多元的退休金。

郭國文指出,目前主計總處除了物價指數之外,從民國107(2018)年開始公布高齡家庭消費者物價指數,通常數字會比物價指數稍微高一些,也更符合老農津貼發放的用意,因此他提修法案,把發放標準改為高齡CPI。◇

責任編輯: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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