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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童刑責法制檢討公聽會 法務部:三個月內提修法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開「回應民意,虐童刑責法制總檢討」公聽會。(宋碧龍/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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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5年05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常懷仁台灣台北報導)剴剴案引發社會關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2日舉行「回應民意,虐童刑責法制總檢討」公聽會,法務部表示,凌虐兒少致死罪是否增訂死刑將檢討相關規定,針對特定罪行或特殊重大暴力犯罪類型增設不得假釋條款廣納各界意見,至於修法期程將在三個月內提到行政院。

法務部書面報告表示,就凌虐兒少致死罪是否增訂死刑之法定刑,各界意見不一,法務部極為重視,現已蒐集我國實務見解及相關外國立法例,將通盤檢討相關各罪規定,儘速評估及研議修法方向;研議針對特定罪名或特殊重大暴力犯罪類型增設不得假釋條款,並廣納各界意見,將繼續推動修法。

司法院書面報告指出,「幼童凌虐致死罪」本質為加重結果犯,並非基於行為人直接故意行為而來,非屬憲判所指情節最為嚴重之犯罪,自不得判處死刑,如欲提升「幼童凌虐致死罪」最高法定刑為「死刑」,是否符合憲判意旨,自不無疑義。

司法院認為,如將 「幼童凌虐致死罪」之最重法定刑提高至死刑,搭配刑法的加重其刑,其法定刑將重於刑法的殺人罪,但殺人罪之罪質理論上較重於「幼童凌虐致死罪」,如此將產生體系失衡之現象;行為人施虐犯意提升為殺人故意時,即應依殺人罪論處,而殺人罪之最高法定刑即為「死刑」,當可作為量處死刑之依據。

立委黃國昌表示,當立法者要回應民意修改法律,針對特定罪名調整刑度時,法務部的思考模式就是挑其他的條文說,你動了這個,另外的條文法定刑的權衡就會相失衡,若這是原因就請法務部認真檢討,台灣針對刑法分則的法定刑有無重新全盤調整的必要。

全家盟理事長蕭東原詢問,修法部分能否給予明確期程、何時可以提出草案並進立法院、何時可以三讀通過?法務部次長徐錫祥回應,預計三個月之內提出到行政院。

立委陳培瑜表示,從2019年到2024年,家內虐兒幾乎占了所有當年虐兒一半以上的數字,其施虐者包含 (養)父母、手足、(外)祖父母、其他親屬、同居人等,這也是為何要談民法1085條(父母懲戒權),當大家在談兒虐零容忍時,請不要區分家內、家外。

立委王鴻薇指出,對民代來說,最重要的是要順從民意,國民黨團也回應民意提出修法,修正刑法第286條將凌虐七歲以下的兒童致人於死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黨團提出版本,希望能夠順利修法,她們必須做出回應。◇

責任編輯: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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