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05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萍紐約報導)繼川普總統在執政百日之際宣布新的行政令之後,司法部要求一聯邦法官宣布紐約州的典型「庇護城市」政策之一的「綠燈法」(Green light Law)為「違憲」和「非法」,並要求禁止紐約州官員執行此法。按照新行政令,如果紐約州違抗行政令就會帶來後果。
「綠燈法」是前紐約州長庫默(Andrew Cuomo)於2019年簽署的法律,主要目的是允許無證移民能申請和獲得駕照,而不會因為其身分而被拒絕。目前,至少有19個州(包括新澤西州和康州)以及哥倫比亞特區已經實施了類似的法律。
但是紐約州「綠燈法」的特別之處在於,紐約州限制聯邦官員分享州車輛監管廳(DMV)的信息,司法部長邦迪(Pamela Bondi)說,「這就是問題所在」,「這是給非法外國人通風報信,這是違憲的」。司法部已於今年2月對紐約州的「綠燈法」提出了訴訟。
幾週前,紐約州總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要求法官撤銷對「綠燈法」的訴訟。她辯護道,「這是紐約州傳統警察權力的有效行使;紐約州對移民身分的忽視並保護個人信息,並不違法任何聯邦法律規定或妨礙聯邦移民法的執行」;另外她以該訴訟未能「提出索賠」而認為應該被駁回。
但司法部認為,不允許聯邦分享移民信息超出了「民事移民目的」範圍,因為根據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執行的聯邦法律,非法越過美國邊境,第一次違法屬於輕罪,之後任何未經授權的入境都屬於重罪;此外,不允許聯邦官員獲得移民身分信息,也可能會危及官員和特工的人身安全,特別是在追蹤有暴力犯罪紀錄的嫌犯情況下。
司法部認為,根據《美國憲法至上條款》(Supremacy Clause),2019年的法規也「表面上無效」,因為它試圖取代《移民與國籍法》等聯邦法律,並規範聯邦當局履行職責;最高條款規定聯邦法律優先於相衝突的州法。
在目前針對「庇護城市」新的行政令背景下,司法部對紐約州「綠燈法」的挑戰可能成為雙方在憲法僵局下的典型案例。
責任編輯:鄭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