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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川普可暫時解僱勞工關係委員會成員

法院裁定川普可暫時解僱勞工關係委員會成員
圖為一位被休假的聯邦雇員坐在國會山前 (Photo By Tom Williams/CQ Roll Call/Getty images)
秋生
2025-07-04 11:06 中港台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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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5年07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秋生綜合報導)美國上訴法院週四(7月3日)裁定,川普(特朗普)政府可暫時解僱聯邦勞工關係委員會(the 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Board, NLRB)的一名民主黨成員。此前,一家下級法院裁定,川普政府的解僱行為違法,並要求其恢復被解雇者的職務。

華盛頓特區巡迴上訴法院的三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暫停了下級法院的裁決,理由是一項旨在保護NLRB成員免受隨意解職的法律可能侵犯了川普總統對行政部門的廣泛控制權。

華盛頓特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斯帕克爾·蘇克納南(Sparkle Sooknanan)今年3月作出裁決,命令川普政府恢復甦珊·崔·格倫德曼(Susan Tsui Grundmann)的職務,格倫德曼於一個月前被川普政府解僱。

由國會設立的FLRA是一個獨立於白宮的機構,負責裁決聯邦機構與聯邦員工工會之間的糾紛,目前正在對川普政府大幅裁減聯邦員工的行動進行審查。

FLRA 有權命令聯邦機構與雇員工會進行談判,並在某些情況下阻止聯邦機構解僱工會成員。

目前該委員會僅剩一名民主黨成員和一名共和黨成員。

近30%的聯邦雇員由工會代表。工會通常必須將與聯邦機構的法律糾紛提交給FLRA,而非直接訴諸法院。

聯邦法官表示,他們缺乏審理工會針對川普政府政策提起的部分訴訟的管轄權,包括大規模解僱案,因為這些訴求應由FLRA審理。

法庭文件顯示,川普總統未說明解僱格倫德曼的理由。格倫德曼在訴訟中稱,川普總統違反了《聯邦勞動關係法》(the 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Act),該法規定FLRA成員僅可因「工作效率低下、疏忽職守或瀆職」被解職。

蘇克納南法官在3月裁決中駁回了川普政府關於這些針對NLRB成員的保護措施違憲的說法。

(本文參考了路透社的報導)

責任編輯:李沐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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