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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跡圖恐嚇京華城司法官 迷因版主判六月

台北地方法院。資料照。(宋碧龍/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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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1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常懷仁台灣台北報導)京華城案引發社會關注,臉書「迷因台式民主」粉專戴姓版主把偵辦該案的11名檢察官、3名法官的姓名合成圖片、附上血跡貼上粉專,台北地方法院13日依據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判決戴姓版主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支付公庫新臺幣10萬元;林姓網友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支付公庫8萬元。

北院表示,2人因關心京華城案之審理進展,在該案審理期間不幸發生墜樓新聞事件,戴、林所為,煽惑大眾對本案11名檢察官為恐嚇或傷害等暴行,使人心生畏懼,致生危害於本案11名檢察官之人身安全,對社會秩序產生不良影響,並損及本案3名法官及本案11名檢察官之名譽及公正執行職務之形象,2人所為誠屬不該,殊值非難。

北院指出,兩人於審理中已坦認犯行,並表達願意與告訴人及被害人和解之意,堪認2人非無悔意。考量緩刑之目的旨在獎勵自新,祇須合於刑法所定之條件,法院應有自由裁量之職權。

北院指出,本案是2人因關心時事,而在網路上發表不當之言論及圖文,一時不慎誤觸法網,犯後亦確有悔悟認錯之誠,認2人經此刑之宣告後,應能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其所受刑之宣告以暫不執行為適當,均予宣告緩刑2年。

北院表示,為使2人確實知所警惕,深刻瞭解法律規定及自由民主法治之重要性,並衡量告訴人於偵查中所述,若2人將來在審理中願意認罪,希望2人分別支付10萬元予社福機構等語,因此命戴、林應分別向公庫支付10萬元、8萬元。

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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