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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員專法三讀 每單保障45元入法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11日強調,《外送專法》並沒有禁止疊單,要求的是「每筆訂單必須單獨計算報酬」。示意圖。(宋碧龍/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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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1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旻洲、莊璦筠台灣台北報導)外送平台已成為許多民眾日常的消費模式之一,立法院6日三讀通過攸關全台近15萬外送員的《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明定外送員每筆訂單基本報酬,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時薪1.25倍,且不得低於新台幣45元,每年將隨最低工資時薪調升比率公告調整。

圖為外送員資料照。
圖為外送員資料照。(宋碧龍/大紀元)
消基會說,外送專法若未處理平台、店家及消費者的費率與抽成,恐成為半套立法。圖為foodpanda和Uber Eats。
消基會說,外送專法若未處理平台、店家及消費者的費率與抽成,恐成為半套立法。圖為foodpanda和Uber Eats。(宋碧龍/大紀元)
立法院6日三讀通過攸關全台近15萬外送員的《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明定外送員每筆訂單基本報酬,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時薪1.25倍,且不得低於新台幣45元。
立法院6日三讀通過攸關全台近15萬外送員的《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明定外送員每筆訂單基本報酬,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時薪1.25倍,且不得低於新台幣45元。(宋碧龍/大紀元)

因應外送服務可能衍生報酬、停權、服務期間爭議,三讀通過條文明定建立「外送員申訴制度」,業者若因違規事由而終止契約,應成立獨立處理小組,受理申訴;小組成員人數不得低於3人,其中工會代表至少1人。平台業者不得因外送員申訴、協助申訴而有不利對待。

三讀條文明定,外送平台業者應替成立契約的外送員投保團體傷害保險及責任險,未投保前不得使外送員提供服務,但若外送員連續逾3天無提供服務,業者得暫時停止投保。

三讀條文明定,外送平台業者給付外送員每筆訂單的基本報酬,不得低於該筆訂單外送服務期間依比率換算最低工資法所定每小時最低工資的1.25倍,且不得低於45元的保障金額;每筆訂單的基本報酬保障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依前1年度保障金額乘以每年最低工資時薪調升比率,並公告調整。

罰則部分,三讀條文明定,若外送員發生職災,平台業者未於8小時內通報,可處業者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若平台業者規避主管機關監督、檢查,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若違反薪資報酬給付規定,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新法也明定,外送平台業者違反外送員專法經處以罰鍰,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公布業者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日期、違反條文與罰鍰金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則按次處罰。

新法自公布後6個月施行,而施行細則由勞動部會商各目的事業主管訂定。

法案三讀通過後,國民黨立委廖偉翔表示,本次立法完善保險與申訴機制,讓外送員跑單更有尊嚴,不再是賭命;而且保障商家與消費者透過定型化契約,杜絕養套殺。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則表示,立法有助於外送員擁有不受干擾的「離線權」,而且平台不得隨意解約,並強制平台應負擔基本的職災跟商業保險。

台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理事長李建明則說,因為長期以來外送員沒有保障,不管是停權或是申訴等等機制,尤其是報酬的部分,完全被平台掌控,未來將持續追蹤與落實。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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