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2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袁世鋼台灣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羅明才新店服務處主任劉時郡、林姿伶,主導偽造756份罷免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陳乃瑜的提議人名冊,其中有666份來自民進黨新店區黨部前主委吳春美,涉犯偽造文書、違反《個資法》等罪。台北地院5日首開庭,劉、林、吳等3人皆認罪,盼法官輕判或緩刑。
中選會查驗罷免陳乃瑜案第一階段提議人名冊,發現其中有109份死亡連署,且有高達600多份出現姓名、地址或身分證字號錯誤等情形,檢調單位進行筆跡鑑定後認定,有部分提議人遭冒名。檢方調查,劉、林二人今年2月中旬擬定「以罷制罷」策略,透過里長等人提供的里民個資,於今年2月15至19日間在羅明才新店服務處抄寫提議人名冊。
令人訝異的是,在偽造的756份提議人名冊中,絕大部分竟來自民進黨新店區黨部前主委吳春美。檢方查出,她曾參加黨內議員初選失利,後找上林姿伶協助曝光、露臉,以延續其政治生命;她為了償還人情,今年2月18日至21日向林姿伶取得1千份空白提議人名冊,並提供她所持有的水利會會員名冊,自行或指示兒子、兒媳等6人抄寫。
檢方認定,劉時郡、林姿伶、吳春美等3人涉犯《刑法》偽造文書、違反《個資法》等罪,12日偵結依法起訴。檢察官考量,3人所為侵蝕民主政治基石,非一般行使偽造文書、違反《個資法》案件可比,其中劉、林二人在罷免案中居核心領導地位,還刻意以分開抄寫方式避免筆跡相同;吳則為一己之私罔顧法令,但3人皆坦承犯行,請法官從輕量刑。
台北地院5日首開庭,劉、林、吳等3人皆認罪。劉時郡的辯護律師表示,劉已認罪、無前科,且已與被害人和解,犯後態度良好,經過先前羈押禁見4個月,已無再犯可能,且他是家中唯一經濟來源,需扶養配偶、父母及3名未成年子女,請求法官從輕量刑或給予緩刑機會。
林姿伶的律師則指出,林女已與被害人和解,且在偵審中均自白,懇請法官考量她犯罪情節輕微,判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或緩刑。吳春美的律師也稱,吳女已坦承犯行,涉案後已受重大懲罰,懇請法官判處最輕刑度。◇
責任編輯:陳玟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