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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遭重判20年 台陸委會譴責中共政治迫害

黎智英遭重判20年 台陸委會譴責中共政治迫害
2026年2月9日,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重判20年監禁。(宋碧龍/大紀元)
2026-02-09 22:01 中港台時間|02-09 22:0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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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2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灣報導)針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遭香港當局重判20年監禁,中華民國陸委會今天(9日)再度嚴厲譴責中共及港府假借國安名義打壓自由人權;陸委會表示,港府應停止政治迫害、立刻釋放黎智英。陸委會籲請國際社會警惕中共加速輸出極權的風險。

香港高等法院今天宣判稱,黎智英等9人及前《蘋果日報》3家公司先前被判觸犯「國安法」罪名成立,其中黎智英被重判20年。

中華民國陸委會表示,香港當局重判黎智英,不僅是剝奪個人的人身自由及踐踏言論與新聞自由,更是否定人民向執政者問責的基本權利。

陸委會表示,本案也再次印證,在中共所謂的「一國兩制」下,香港《基本法》向港人承諾的自由權利形同具文,司法淪為政治打壓、清算異己的工具。

陸委會指出,中共及港府以「勾結外國及境外勢力危害國安」的罪名對黎智英施加重刑,是將媒體影響力、國際連結等都納入國安處置範圍,意圖形成跨領域、跨疆界的寒蟬效應。

陸委會表示,這不是香港的特殊事件、單一個案,而是中共加速極權輸出的警訊。陸委會提醒國人以香港的慘痛經驗為戒,守護得來不易的自由生活;也籲請國際社會對中共侵蝕自由人權的行為提高警覺,與台灣共同捍衛自由民主防線。

責任編輯:李夢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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