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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貨幣詐騙變暴力強盜 北市刑大揭犯案3階段

北市刑大分析虛擬貨幣假交易詐騙三大徵候。(北市刑大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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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3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袁世鋼台灣台北報導)近期假借虛擬貨幣交易名義,實則搶奪、強盜的案件接連發生。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分析發現,此類案件犯案手法相似,大致可分為3個階段,首先,歹徒多假冒個人幣商,透過社群媒體或通訊軟體吸引被害人;接著誘導進行場外交易,要求攜帶大筆現金赴約,再伺機下手。

北市警方近期接連偵破3起假幣商面交衍生之搶奪案,經分析相關案件發現,此類案件常見手法可分為3階段。第一,犯嫌多利用虛擬貨幣交易為餌,在Facebook、LINE、Telegram等社群平台刊登廣告,以「免手續費換幣」、「快速出金」、「高報酬投資」等話術吸引被害人。

待被害人上鉤後,詐團常以「內部專案」、「保密交易」或「熟客專屬換幣」等名義為包裝,要求被害人攜帶現金至指定地點面交,實際上是刻意規避正規交易平台或金融機構流程。最後,犯嫌會提前在約定地點埋伏,等被害人攜款現身後,便上前趁隙搶奪,或以人數優勢、持辣椒水及棍棒等方式強取現金,從假交易詐騙演變為強盜、搶奪等暴力犯罪。

北市警局提醒,民眾如有虛擬貨幣交易需求,務必循合法程序辦理。依《洗錢防制法》第6條規定,未完成洗錢防制登記之業者或人員,不得提供虛擬資產服務;金管會亦已公開合法業者名單供民眾查詢。另外,合法虛擬資產服務商不得以現金方式向客戶收取款項,應以可留存金流軌跡之轉帳方式進行。

警方呼籲,交易虛擬貨幣切勿貪圖方便或低手續費,而跳過合法平台進行面交或匯入個人帳戶,不僅可能因此收受詐騙集團之不法款項或來源不明之虛擬資產,導致帳戶遭警示、凍結或涉入刑案調查;若攜帶大量現金面交,更可能成為歹徒覬覦目標,嚴重危及生命與財產安全。◇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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