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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诈骗变暴力强盗 北市刑大揭犯案3阶段

北市刑大分析虚拟货币假交易诈骗三大征候。(北市刑大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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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6年03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近期假借虚拟货币交易名义,实则抢夺、强盗的案件接连发生。台北市警局刑警大队分析发现,此类案件犯案手法相似,大致可分为3个阶段,首先,歹徒多假冒个人币商,透过社群媒体或通讯软体吸引被害人;接着诱导进行场外交易,要求携带大笔现金赴约,再伺机下手。

北市警方近期接连侦破3起假币商面交衍生之抢夺案,经分析相关案件发现,此类案件常见手法可分为3阶段。第一,犯嫌多利用虚拟货币交易为饵,在Facebook、LINE、Telegram等社群平台刊登广告,以“免手续费换币”、“快速出金”、“高报酬投资”等话术吸引被害人。

待被害人上钩后,诈团常以“内部专案”、“保密交易”或“熟客专属换币”等名义为包装,要求被害人携带现金至指定地点面交,实际上是刻意规避正规交易平台或金融机构流程。最后,犯嫌会提前在约定地点埋伏,等被害人携款现身后,便上前趁隙抢夺,或以人数优势、持辣椒水及棍棒等方式强取现金,从假交易诈骗演变为强盗、抢夺等暴力犯罪。

北市警局提醒,民众如有虚拟货币交易需求,务必循合法程序办理。依《洗钱防制法》第6条规定,未完成洗钱防制登记之业者或人员,不得提供虚拟资产服务;金管会亦已公开合法业者名单供民众查询。另外,合法虚拟资产服务商不得以现金方式向客户收取款项,应以可留存金流轨迹之转账方式进行。

警方呼吁,交易虚拟货币切勿贪图方便或低手续费,而跳过合法平台进行面交或汇入个人账户,不仅可能因此收受诈骗集团之不法款项或来源不明之虚拟资产,导致账户遭警示、冻结或涉入刑案调查;若携带大量现金面交,更可能成为歹徒觊觎目标,严重危及生命与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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