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3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劉雅嫻報導)3月11日,韓國俗稱「黃信封法」的《勞動組合法》第二、三條修訂案正式生效。據韓國僱傭勞動部及產業界消息,法律實施首日,造船、汽車、海運、鋼鐵等主要製造業的多家總承包企業陸續收到來自分包工會的集體談判要求公文。
僱傭勞動部表示,截至當天晚上8時,全國共有407個分包工會、支部或分會的約8萬1600名成員,向221家總承包企業提出談判要求。
其中,韓華海洋、浦項製鐵、Coupang CLS、釜山交通公社及華城市等5家總承包企業已發布「談判要求事實公告」,相關程序已進入談判階段。
韓媒《紐西斯》引述產業界人士表示:「企業按照程序發布談判要求事實公告,並不意味著已承認談判對象的雇主身分,也不代表接受所有談判議題。」
若企業未對分包工會提出的談判要求作出回應,勞動界可能主張企業存在「拒絕談判」的不當勞動行為。
另一方面,「用人單位(雇主)性質」的認定範圍以及談判議題目前仍不明確。報導指出,在未來分包工會與總承包企業的談判過程中,是否認定總承包企業具有「用人單位性質」,預計將成為主要爭議。
根據新法,分包勞動者也可以向對其勞動條件具有實質影響的總承包企業提出談判要求。但在何種情況下應認定總承包企業為雇主,勞資雙方仍存在不同解釋。
因此,不少企業目前採取先發布談判要求事實公告,再制定後續應對策略的做法。
勞動界認為,對於已發布談判要求事實公告的企業,勞動委員會可能在3月末或4月就「用人單位性質」問題作出判斷。
產業界則擔憂,勞動界可能提出超出「用人單位性質」認定範圍的談判要求。
責任編輯:沐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