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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1孩可請外傭 托盟估僅高所得家庭受惠

行政院會19日拍板放寬外籍幫傭申請條件,自4月13日起,放寬「家有未滿12歲孩童」,即可申請外籍幫傭,每月須繳納就業安定費新台幣5千元。(宋碧龍/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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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3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賴玟茹台灣台北報導)台行政院會19日拍板放寬外籍幫傭申請條件,自4月13日起,放寬「家有未滿12歲孩童」,即可申請外籍幫傭,每月須繳納就業安定費新台幣5000元。對此,民團也批評,政府所稱,政策能提振生育率、婦女勞參率的說法,根本是謊言,因為僅有所得前五分之一、約28.8萬戶富裕家庭,才可能會申請外籍幫傭。

總統賴清德去年提及,為釋出女性勞動力,擬放寬家裡育有1名小孩就能申請家庭幫傭。行政院會19日通過「放寬外籍幫傭申請條件,優先協助特殊家庭減壓力」報告,拍板放寬外籍幫傭申請條件。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主持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轉述,行政院長卓榮泰說,政府持續推動0歲至6歲國家養政策,而面對家庭結構變遷,照顧者壓力增加,為減低家庭壓力、讓勞動者安心續留職場,因此拍板放寬外籍幫傭申請條件,且政策是提供更多元的家務協助選擇,並非取代現行托育或照顧措施。

針對現行規定,家中必須要有3個6歲以下小孩才可以申請外籍幫傭,勞動部報告指這條件明顯過於嚴格,有必要檢討,根據勞動部規劃,未來只要家中有1名未滿12歲兒童就能申請外籍幫傭,但每月須繳納就業安定費5000元。

至於特殊需求家庭就安費則為2000元,申請案也將優先審核,特殊需求家庭包含一,家中1名未滿12歲罕病、身障、特境兒童或未滿6歲發展遲緩兒童;二,1名未滿12歲加上單親或1位身障家長;三,2名未滿12歲兒童,其中一名未滿6歲;四,3名未滿12歲兒童,都能申請。

勞動部強調,外籍幫傭定位為家務幫手,政府也將提供照顧訓練課程,也會有育兒指導員提供到宅指導。

托盟批評:政策減輕富裕家庭的育兒壓力

對此,托盟批評,行政院所稱提振生育率與婦女勞參率的說法根本是謊言,還不如老老實實承認是只為了照顧富裕階級、減輕富人育兒壓力罷了。

托盟表示,就聯盟去年底委託的抽樣民調推估,僅有所得前五分之一的富裕家庭,可能會申請外籍幫傭。行政院估計144萬家庭符合申請資格,若所得前五分之一的家庭申請,代表將有28.8萬外籍幫傭進入台灣。

托盟認為,若政府的說法,能以回應企業雇主團體的要求,讓有錢的企業老闆家庭,及高階主管家庭,能自由申請外籍幫傭,減輕他們的育兒壓力,也是一件德政,而非用「提振生育率」及「提振婦女勞參率」宣傳政策,根本是不實包裝。

對於該政策能「提振婦女勞參率」,托盟表示,這是謊言,台灣家長對專業托育服務的信任度相對不足的,若沒有完整的托育服務,家長就不可能從事全職工作。

托盟進一步解釋,台灣人聘僱外籍幫傭分兩大類,第一類是當成24小時的「家事服務人員」來用,只做清潔、跑腿、接送小孩等工作,這通常是高階層雙薪家庭的習慣用法,這類家庭仍會另外尋覓托育服務。

二是當成24小時的「到府保母」來用,托盟表示,也就是媽媽仍在家中全職照顧,但多一個育兒幫手,同樣負責清潔、煮餐等周邊事項,可是身體照顧、情緒安撫、教育教養,仍由媽媽主責,常見於男主外、女主內的家庭,像是先生收入極高的竹科媽媽,或企業主富太太。 托盟說,第一類家庭的女性本來就已經在上班,第二類家庭女性,聘請外籍幫傭後仍不會去上班,因此就算讓高所得家庭全部可聘外籍幫傭,也不太可能改變其各自原本的職場,及家庭生活安排。

責任編輯: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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