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是器官捐獻與晉升職稱掛鉤的幕後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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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4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羅瓊報導)大陸一博主爆料中國一所醫院把無償獻血及促成器官捐獻與晉升職稱掛鉤,並質疑這種現象會促使醫生進行非法人體器官交易。本文旨在揭示造成這種現象的深層原因及帶來的嚴重後果。

4月10日,大陸「知乎」平台上一位名為「思自由 長嘆息以掩涕兮」的網友在回答「為什麼有人反對器官移植」的問題時,說自己在醫院上班,不支持器官移植,「利益面前,醫院的行政會做出什麼要求?衛健委的領導會制定什麼政策?再說多了就不好了。」他說自己先前因回答此問題而遭封嘴三個月。

他推薦大家看B站上的一個視頻——《醫院要求職工「無償獻血」,主動發現並促成器官捐獻,並和職稱晉升綁定》。

博主在這個視頻中說,他收到一位醫生的投稿,說醫院把獻血和發現器官供體並促成捐獻與晉升職稱相綁定。在該醫生提供的一份醫院晉升職稱的評分標準裡寫道:參加院內組織的獻血的,加0.5分,可累積加分;在院內發現供體並成功捐獻的,加0.2分。

醫生介紹說,為何出此新規定呢,因為新上任的醫務處處長是肝移植科的,他以晉升職稱為誘餌,鼓勵全院醫生獻血、找器官供體。

博主在視頻中提出一個問題:「把晉升職稱和尋找器官供體掛鉤,這樣會不會搞出第二個劉翔峰呢?」

劉翔峰是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副主任醫師被舉報擅自切割病人正常的器官,涉及非法器官移植黑幕,2024年獲刑17年。

這種現象並不是孤立存在的,背後的推手是中共國家衛健委,下文將談及。

另外補充說明一點,在做器官移植手術的過程中需要大量的鮮血,因為受體在被換取器官時失血很多,需要新鮮的血來補充,否則做不了手術。可見醫院要求職工「無償獻血」不是無目的的。

「捐獻貢獻」和績效掛鉤受國家政策所驅使

2021年中共國家衛健委發布《人體捐獻器官獲取收費和財務管理辦法(試行)》,其中第22條明確規定:「OPO(註:人體器官獲取組織)、捐獻醫院應當制定捐獻器官獲取工作的績效管理方案,充分調動器官捐獻與獲取工作積極性,保障捐獻器官獲取工作高效、可持續運行。」

中國紅十字會網站2024年發表《推動我國人體器官捐獻工作高質量發展》,其中強調「各地要嚴格落實人體器官捐獻激勵政策」。

很顯然,這些明文規定成為醫院在內部考核中把「潛在供體發現」與「個人利益」掛鉤的政策依據。

衛健委做出這個規定的背景是什麼呢?中共1999年7月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器官移植的數目驚人暴增,引發國際社會對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質疑和調查,因為死囚犯沒有自由,其「捐獻」意願帶有強迫性,且分配不透明,造成黑市交易,此外每年死囚犯數目遠遠低於實際器官移植的數目。

為掩蓋真相,中共衛健委宣稱2015年起全面停止利用死刑罪犯器官,轉向公民自願捐獻。

事實上,中國人受傳統觀念的影響,如「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入土為安」,意為保證完整的身體是對逝者的尊重,因而器官捐獻非常困難。然而中國每年器官移植的數量依然巨大,因而國際社會懷疑在中國一直存在大量活摘器官的現象。

為掩人耳目,衛健委出台各種條例、規定,以刺激醫院擴寬器官捐獻的渠道,因而催生了捐獻器官與績效掛鉤的怪象。

這種掛鉤已體現在:

其一、具有移植資質的三甲醫院有188家,這些醫院是器官捐獻的主要承受中心,把器官捐獻數量與KPI(關鍵績效指標)相聯。

其二、承擔OPO(人體器官獲取組織)職責的區域中心醫院,負責周邊地區的器官獲取,這些醫院的行政考核中包含對器官捐獻轉化率(同期獲取捐獻者數量/同期潛在捐獻者總數)的要求。

一些醫院還採取了具體的措施:

與職稱評定掛鉤:有的醫院就把「發現潛在供體並成功促成捐獻」作為醫生職稱的加分項,正如上文視頻中曝光的那家醫院(沒有點名)所為——在院內發現供體並成功捐獻的,加0.2分。

與上報率掛鉤:有些醫院已將「死亡病例向OPO的上報率」列入醫院內部的行政考核指標,以減少潛在供體的「流失」,是指醫護人員是否把潛在捐獻者(通常是腦死亡或心死亡前)告知OPO,作為考核的指標。

同時,在衛健委政策的推動下,除醫院之外,一些地方政府也把器官捐獻與職稱評定掛鉤。

例如,2025年10月,山東濱州將人體器官捐獻者納入「見義勇為」表揚範圍,被中共媒體吹捧為走在全國前列的「濱州樣本」。

2026年1月,甘肅省定西市與廣東省汕尾市先後出台規定,捐獻器官者被納入「見義勇為」評定,晉升職稱時享有優先權。

醫院製造「潛在器官供體」及活摘器官

這種掛鉤的做法刺激了器官捐獻數量的增多,但出現了更為可怕情況,一些器官移植醫生在病人身上打主意,竊取病人健康的器官,將病人人為地製造成「腦死亡」,以獲取器官。

羅帥宇,1996年出生,2021年考入中南大學湘雅醫學院碩士研究生,後來在湘雅二院腎移植科實習。他在腎移植科工作期間與時任腎移植科副主任醫師劉翔峰有工作交集,從其身上看到恐怖的「手術刀之惡」。此人切割患者健康的器官,還往患者身體裡塞結石,以偽造病例等,從中賺取大量資金。羅帥宇暗自大量收集該醫院違法行徑的證據。

2024年5月8日,羅帥宇突然「墜樓」身亡。他父母拿到他的電腦後,恢復了被刪除的資料,發現了高達1,119頁的舉報材料、視頻、非法器官交易文檔等,其中包括大量關於舉報劉翔峰及醫院內部違規行為的數據。

羅帥宇身前揭露湘雅二院將健康個體送入ICU後,偽造病歷,將病人判定為「腦死亡」,以便摘取器官進行移植。他形容醫院的急症室成了「停屍房」,將部分人放在那裡,等待他們「腦死亡」後摘取器官。

這是人為地造成病人「腦死亡」,製造「潛在的器官供體」,並且「說服」病人家屬同意捐獻病人的器官,如此這般,醫院裡的器官捐獻數量會增多,績效會增高。

此劣跡當然不只出現在湘雅醫學院一家醫院。2024年6月武漢同濟醫院創傷外科主任李占飛被一位患者的母親指控,他沒給她兒子做任何測試,就宣布其「腦死亡」,扒掉呼吸機,之後醫院誘逼家屬捐器官。

除此以外,醫院裡還出現活摘病人器官的惡行,這是一種變形的「器官捐獻」,其實是竊取器官。

2025年2月逃到德國的河南女子張琦向大紀元講述她的遭遇。2018年,23歲的她感冒一週後擔心是流感,就到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去檢查,被建議住院檢查。內科醫生給她檢查後說她肺上有黴菌感染,把她轉到胸外科去治療。胸外科主任醫生崔廣暉說她只需要一個穿刺手術就可以,然而在手術過程中,卻把她的整個左邊肺切除。

此後,張琦身心遭受重創,在不盡的痛苦中煎熬,多次做過手術,至今腋下還有一個大洞,每天要換藥清理。

在中國大醫院工作10年的護士張宇向大紀元披露中國醫院的實情:病人在醫院裡要被抽血檢驗,血液樣本會被送出進行配型。配型成功後,就有人出資買器官,醫生就會以「治病」為由騙病人,然後摘取病人器官。

為掩蓋活摘真相 中共大肆宣傳「器官捐獻」

中共國務院2023年12月4日發布《人體器官捐獻和移植條例》。2024年5月21日,衛健委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14個部門聯合發布《關於促進人體器官捐獻工作健康發展的意見》,推出鼓勵人體器官捐獻的具體措施與保障政策。

「追查國際」(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主席汪志遠告訴大紀元,「該《條例》從國家層面上給服務於特權階層、獲取巨額利潤、按需殺人的中共罪惡的活摘器官產業鏈披上了合法的外衣。」「中共宣稱器官移植全部用公民捐獻的器官是一個彌天大謊。」

「追查國際」曾於2018年對北京紅十字會的市、區兩級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做了全面的電話調查,發現北京市紅十字會器官捐獻辦公室多年來仍處於籌備階段,下屬各區紅十字會還沒有設器官捐獻辦公室。

2015年1月1日中共宣布停用死囚器官,只用捐獻器官,而就在同年器官移植數量居然不可思議地出現新高。那麼移植器官從何而來?這表明器官來自其它非法途徑。

2020年3月,由英國大律師尼斯爵士(Sir Geoffrey Nice QC)主持位於英國倫敦的「獨立人民法庭」發布了最後的書面判決書,判決顯示:「活摘人體器官已在中國各地大規模發生多年,法輪功學員是其中一個——而且可能是主要的——人體器官來源。」

上文提到器官來源的非法途徑有活摘器官和「腦死亡」,而這些早就被實施在法輪功學員身上。

2020年被營救到美國的來自黑龍江的法輪功學員程佩明,2001年被中共非法判刑8年。在大慶監獄服刑期間,他2004年11月被送往大慶第四醫院,在不知情下被活摘器官。到美國後,經過了9次不同的醫學影像檢查,結果顯示,他的(左側)肝臟和肺臟被部分摘除。他是目前唯一倖存的被活摘器官的法輪功學員。

再看「腦死亡」現象,「追查國際」曾對一批中國大陸出版的醫學專業論文進行分析,錄用的是300多篇發表於2000年至2012年間的論文,研究發現,相當數量的論文的作者把被摘取器官者說成是「腦死亡供體」。

這些大陸的醫學論文所述熱缺血的時間超短,絕大多在4到6分鐘之內,熱缺血時間是器官從身體供血停止到冷灌注(冷保存)開始這段時間。熱缺血時間越短,器官可用率越大,反之器官受損越嚴重。

有的論文甚至還提到從青壯年男性身上獲取器官的熱缺血時間為零的例子,唯一的解釋就是,這些人在被摘取器官的時候是健康的活人。可見,供體是被預謀地殺害,被聲稱是「腦死亡」。2000年至2012年正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嚴重的時期,也是器官移植數目暴增的時期。

至今中國每年器官移植數目和器官捐獻的數目之間差距依然巨大,說明相當比例的器官來源不明。人們通過多種渠道了解到各種亂象:嬰兒器官被「捐獻」,年輕人「腦死亡」增多,病人的器官「被丟失」,失蹤的青少年增多,學校偷偷給學生驗血,「救護車」上街綁架人,等等。

為了掩蓋活摘器官的罪惡,中共的媒體大肆宣傳「器官捐獻」,營造虛假氛圍,欺騙百姓。

然而這種造勢帶來的惡果是:刺激人在利益的誘惑下,在國家政策的掩護下,肆無忌憚地幹殺人、害人而非法獲取器官的勾當。

國際社會在覺醒

自2006年,中共大規模活摘法輪功器官的蘇家屯集中營事件被曝光以後,二十年裡越來越多的證據指向「這個星球上從未有過的邪惡」。

歐洲議會2013年12月12日通過緊急決議案,要求中共停止活摘器官。

國際知名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向大紀元表示,截至2023年,至少有20個國家制定了立法措施,「將其國民在國外參與非法器官移植的共謀行為,定為刑事犯罪」。

2024年6月25日下午,美國國會眾議院以呼聲表決(voice vote)的方式,全體通過《法輪功保護法案》(Falun Gong Protection Act, H.R. 4132)。該法案要求,美國制止中共國家支持的活摘法輪功學員等良心犯器官的行為,並要求美國對中國境內參與和協助活摘器官的人員實施制裁。

2026年3月11日,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的共和黨參議員泰德‧克魯茲(Ted Cruz)與民主黨參議員傑夫‧默克利(Jeff Merkley)提出《法輪功與活摘器官受害者保護法案》(Falun Gong and Victims of Forced Organ Harvesting Protection Act),旨在制裁在中國參與活摘器官的相關責任人。

4月9日,在美國智庫傳統基金會(Heritage Foundation)舉行的一場關於中共活摘人體器官的研討會上,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共同主席、共和黨籍資深聯邦眾議員克里斯‧史密斯(Chris Smith)發表講話敦促參議院儘快通過上述的最新法案,並表示,越晚通過這項法案,將會在無意中「成為了這種罪惡的幫凶」。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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